第八章 附  则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银团贷款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五十条 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https://www.daowen.com)

第五十一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07年8月11日印发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07〕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