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合格投资者应在首次获得投资额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托管人,向托管人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特殊机构赋码并办理主体信息登记。因办理其他跨境或外汇收支业务已经获得特殊机构赋码的,无需重复申请。
托管人应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合格投资者有关产品信息(备案表见附4)。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合格投资者办理产品信息登记。
第二十条 合格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合格投资者名称、托管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https://www.daowen.com)
(二)产品信息发生变更的;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变更托管人的,由新托管人负责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格投资者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其他监管部门(含境外)重大处罚,会对合格投资者投资运作造成重大影响或相关业务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托管人应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第二十一条 托管人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合格机构投资者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45号)的要求,报送合格投资者相关的监管和统计数据。
第二十二条 合格投资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可调减其投资额度直至取消:
(一)转让或转卖投资额度的;
(二)未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托管人提供境内证券投资相关信息和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
(三)超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及批准的投资额度、或未按规定办理资金汇出入、结汇或购付汇的;
(四)有其他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托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受理相关业务:
(一)未按规定标准审核合格投资者资产及分布情况、基础额度,或虚报备案额度,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超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及批准的投资额度为合格投资者办理本金汇入的;
(三)未按规定为合格投资者办理本金和收益汇出手续的;
(四)未按规定为合格投资者开立或关闭相关账户,或未按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划转和汇兑手续的;
(五)未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有关信息、材料或情况报告的;
(六)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七)有其他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