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五、加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切实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行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名录制度,引导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规范运行。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夯实发展基础,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真正成为运作规范、治理完善、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合格承贷主体。

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原则,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开展对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定工作,将信用评定结果与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授信结合起来。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https://www.daowen.com)

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培育。引导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大力培育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观念和诚信氛围,持续提高信用意识,不断改善信用环境。协调配合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打击骗贷和恶意逃债行为,切实保护好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