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 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9月30日 银发〔2016〕26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