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在什么情况下是美的?

水在什么情况下是美的?

谁都知道,水具有非常重要的实用价值,水包含很多学问和理论。不仅如此,水还是美的事物,可以成为人们观赏、品味的景观。但是如果接着问:什么样的水是美的?可能很多人的回答是:看着舒服就美。是的,“养眼”是美的重要因素,但还不是全部,因为美不仅仅限于视觉印象,更要有心灵的体验。通俗地说,美的水给人感受是赏心悦目,通常是先“悦目”,进而“赏心”,让内心感到愉悦,精神得到升华。

美的水,可以是浩大的水体,如曹操描写的沧海“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杜甫诗中的洞庭湖“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苏轼笔下的长江“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也可以是“袖珍”的水体,如柳宗元《小石潭记》中的小石潭,其实是永州偏僻之地竹林深处的一方小水潭,但在他笔下蕴含纯洁、幽静之美。美的水,还可以是细小的水形态,一片粼粼波光也能让人心旷神怡。《孟子》就说过:“观水有术,必观其澜。”注意观察水的波澜也能从中发现美。范仲淹《岳阳楼记》里的“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就是写洞庭湖的水波,波浪也可以成为美的水景。

那么,水的美是它本身具有的吗?美学上有一派“美在客观说”。照此派观点,美是水本身存在的客观属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人看到还是看不到,它都是美的。这种说法有道理却不免带有机械论的片面性,美毕竟不是纯粹客观的,它不能离开人的感受,完全不被人发现和感知的水无所谓美还是不美。

孔子赞叹过“知(智)者乐水”。水之美是经过人的观察、体验而获得的。我们常常说,亲水是人的自然本性,在历史上,“观水”“咏水”已经成为中华水文化的悠久传统。如果进一步问:水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人看来都是美的吗?答案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讨论这个问题,不妨从反面来看,水在哪些情况下不是美的:

第一种情况,水在对人形成威胁时不是美的。美产生于和谐,不能产生于对抗、恐惧,特别不能产生于毁灭性的冲突。人类社会早期,人在自然面前还是匍匐状态,对大自然的很多现象只能顺从,不能控制和改变。滔滔洪流、连绵的暴雨、浩瀚的海水、宽阔而不知深浅的大河,在人看来都对自己形成威胁,甚至能带来灭顶之灾。这种情况下的水与人处于对立状态,人只能感到威胁,而不能从容地对它进行欣赏,当然也就不可能感受到水的美。在中国早期神话中,《女娲补天》里暴雨与人形成冲突,威胁人的生活,因此想象出一个能够炼石补天的女英雄。《精卫填海》写女娃游于大海而淹死,大海是人类畏惧的对象,于是塑造出一个精卫鸟要将其填平。现代社会依然如此,滚滚洪水冲毁家园,堰塞湖即将溃坝之时,人总是感到水的可怕,没有人会顾及欣赏此时的水美还是不美。

第二种情况,水在遭受破坏时不能构成美。日月山水、花草树木等自然事物的美就在于它本来的样子。污染的河流,暴发蓝藻的湖泊,水土流失状态下夹裹着泥浆的水,都不是美的现象。这并不是说水的自然状貌不能改变,一经改变就不美了。水的自然形态固然可能是美的,经过人类劳动改造过的水同样也可以很美(如北京颐和园的昆明湖)。这里的区别是,人对水的改变是体现了正面的力量还是负面的力量,是积极的创造还是消极的破坏。就像绿化荒山与滥伐山林,两者都是人类的活动,但一个是积极的创造,一个是消极的毁坏,其结果就是美与丑的差别。

第三种情况是,人在不持审美态度时,即使面对水也不容易发现它的美。人对于现实事物有三种不同的态度,对水也是同样:把水看作生活的必需,知道水对于生命的重要性,是实用的态度(也叫功利的态度),它重视的是“用”。研究水之中的学问、理论、历史、规律,这是科学的态度(也叫学术的态度),它追求的是“真”。把水看作可以唤起美感的事物,从水中获得精神愉悦,这是审美的态度(也叫艺术的态度),它关注的是“美”。即使是同一个人,对水的态度也是会变化的。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年轻时曾经在密西西比河上乘船旅行,看密西西比河的水到处充满诗情画意:有时波平如镜,有时浪涛滚滚,浪花时高时低,朝霞照在水面上的反光,与晚霞有着色彩的差别,云彩在河水中的倒影不断被船头切碎,水面经常有飞鸟掠过……显然,这时的河水在马克·吐温的心中是美的。后来他做了轮机手,驾驶船只在密西西比河上航行,时时要注意航行的安全,要不断根据浪花、水流判断是否有暗礁,水中露出一段木头,要判断是被水淹死的树桩还是沉船的桅杆……此时的马克·吐温为职责所系,只能用实用的心态看水流,再也无暇顾及欣赏河水之美。同一条密西西比河,人的视角一变,水的美也就隐遁了。

讨论过了“水不美”的几种情况,就容易理解水在什么情况下是美的了,那当然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首先,从人与水的关系来说,在两者和谐的状态下,水才会被人感觉到美。为什么人在旅游中容易感受到水的美,而且印象还挺深刻?因为游山观水时所接触的水,无论水体大小,力度强弱,都对“我”没有任何威胁,与“我”处于和谐状态,这样,就可以在从容的欣赏中体会水美在何处。即使在三峡大坝看泄洪,在钱塘江看海潮,水势那么浩大,但人处于绝对安全的位置上,心中产生的不是对水的畏惧、惊恐,而是因水而产生的雄壮感和震撼力,唤起的是壮美的感受。同样,在平稳的航船中悠然欣赏水的变化多姿,比在惊涛骇浪中颠簸于一叶小舟更能感受到水的美。

其次,从水自身来看,水要不受到消极的破坏才是美的。自然美的水,通常保持着原生态的特点,如水质清澈,流水淙淙,海水蔚蓝,浪花朵朵……目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自然美的水越来越成为珍稀资源,需要到偏远地区甚至西部去寻找了。为什么四川九寨沟、黄龙,新疆喀纳斯那么吸引游客?自然美的水是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从人的角度来看,要具有审美的心境才可能发现水的美,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心境对于审美非常重要。公园是美的地方,假如一位妈妈在游园时发现小孩走失,万分着急,只想到寻找孩子,此时再美的风景都无暇顾及,因为没有欣赏美的心境。上面说过马克·吐温的经历,不能对马克·吐温后来的视角持责备态度。我们不是唯美主义者,不可能把审美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上。应当说,实用的、科学的、审美的,三种态度各有优长,各有用处,不存在孰高孰低,何者雅何者俗的问题。审美只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一般人不可能随时随地都把审美放在首要位置。最常见的实例是,在做水文测量时,就是要把科学态度放在第一位,不可能忽视测量工作而只顾欣赏水之美。

但是,话也要进一步说,实用的态度、科学的态度和审美的态度都不应当是唯一的。三种态度既有分工,也可以融合。建造一座房子,当然要讲究实用,结构、材料和建造要符合科学原理,同时也需要讲究美观,追求审美效果。具体到水来说,前面提到的马克·吐温的例子,妈妈在公园找孩子的例子,都是因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不得不把审美态度暂时搁置,因此无可指责。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人是因为主观心态的局限而失去了对水的审美欣赏。何谓主观心态的局限?就是面对水而缺乏审美意识,只是习惯于从实用的、科学的角度看待水,即使长期接触水的人,也可能会有“审美是艺术家的事,与我无关”的想法。美学上有“距离产生美”的说法。距离太远,不容易唤起美感;但距离太近,也可能会对常见事物之美熟视无睹。一位画家到海滨写生,对住在海边的大爷夸奖大海之美,大爷却说,这海其实很平常,还不如我家园子里的菜值得看看。这就是长期的实用思维导致了审美心态的麻木甚至是沉睡,以至于对近在眼前的事物也感受不到其中的美。水利工作者天天与水打交道,具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在从事用水、治水、管水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更有条件培养“欣赏水”的兴趣和能力。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珍爱“水之用”,掌握“水之理”,同时还要善于欣赏“水之美”。这很符合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观点:在自己的劳动对象上发现美,感受到美,这对劳动者来说是幸福的,也体现了劳动者的修养。

上面说的“水之美”,主要说的是水体的美,其实广义的“水之美”还应当包括与水有关的其他事物的美,如水工具的美、水工程的美、水环境的美、水事活动中人和事的美。特别是水工程的美,近年来引起了水利界的广泛关注,这个话题留待以后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