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湖是宝贵的文化遗产

城市河湖是宝贵的文化遗产

也许有人质疑:把城市河湖视为“文化”,是不是概念的随意乱套?众所周知,文化是人类的创造。如果说一些乡村、山区的河流湖泊还较多保持着自然状貌,那么,城市河湖一般都经过了相当历史跨度的人工营造,早已不是纯自然的物质之水,沿河湖而建的街道、房舍,因水而生的传说、风情、民俗,早已把河湖变成了“文化的水”。河湖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水源,排泄雨水,往来船只,还是居民精神关注的对象,情感愉悦的来源,它们见证一代代的世态人情、风云变迁,有的还进入文艺作品。河湖已经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看得见的水体、物品是“显文化”,内在包含的文化元素及其特性、意义是“潜文化”,文化内涵是它们的总和。就像过春节,饺子是“显文化”,但春节的意义不全在饺子,端午节的意义不全在于粽子,中秋节的意义也不仅限于月饼,直观、具象的物品之外还有着更为深厚的人文意味和历史积淀。城市河湖也是同样的道理。

为什么说城市河湖是“遗产”?因为它们不是一次性消费的财富,而是具有代代相传的延续性和继承性。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宣传画的主背景—波光粼粼的河面、摇橹小船、两岸青砖黛瓦的民居,不是江南水乡延续了几百年的生活画面吗?我在别的文章中说过,“水为国之财富”的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但城市河流湖泊这种“财富”不像金银财宝那样越花越少,而是一种可以代代相传、长流不断的财富。人们常用“长流水”来比喻财富的持续性,其实“长流水”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财富。从经济角度来说,财富可以分为三类:作为使用价值的财富、作为交换价值的财富和作为资本的财富。其中,作为使用价值的财富是指对人有用、能够满足人需要的物品,作为交换价值的财富是指能够用以交换使用价值的价值,作为资本的财富是指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作为财富的水,不论是水资源还是水环境,都具有使用价值,这是水的共性。但构成城市水环境的河湖不同于一般的水资源,它还有另一面:可以继承,可以保护,也可以营造,但不能购买(尤其不能整体性的购买),不能调动(移动),倒是可以作为“资本”,一代代创造“可持续的价值”。从历史的动态意义上说,城市的河流湖泊,是一种可以世代延续的财富,是人类社会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需要爱护、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