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问题的水文化理解

生态问题的水文化理解

长江大保护的重点是生态环境的恢复。水对于生态的影响,是科技领域的课题,更是现实生活时时可见的事实,联系着政治、文化及其他方面。古人甚至认为水环境的巨大变化与国运兴衰连为一体,《国语·周语》就说:“伊洛竭而夏亡,(黄)河竭而商亡。”水文化研究,当然需要关注由水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水文化是在人水关系中产生的文化。人水关系的理想状态是什么?概括地说,就是四个字—人水和谐。郦道元在《水经注》里说过一句经典名言:“水德含和,变通在我。”意即,水的基本品德是可以与人类友善共存的,而能不能与水和谐相处,关键看人类的作为。人水和谐的对立面是人水冲突,短暂的冲突可能较快归复和谐,但长期的持续性冲突,必然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伤害。在长江面前,人类最初是享用者加膜拜者的双重身份,后来,改造自然的力量增强了,就想着要成为征服者和获利者,并且想获得更多利益。目前,除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水多”(洪水)这一矛盾,今天更突出的是“水少”“水脏”的难题。

回望历史,长江的人水冲突并非始自今日。中国是一个“治水社会”,关于河流开发,有过符合自然规律的经验总结。《汉书·沟洫志》记载,西汉末年贾让在治河三策中就提到:“上策”是开发水土资源不能破坏河流湖泊的自然状态,应当顺应自然,与之和谐相处。如果侵犯河湖,“民耕田之”,就会使洪水不得安息,造成水灾。但是,历史上总是有着私欲的贪婪,只看眼前利益而不计后果。一个典型现象是围水造田,与水争地,这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期。东晋之后,大量北方人口南迁,土地稀缺,南方河流湖泊多,富家大族纷纷占据山林川泽,毁水域增田亩的现象比较普遍,从江浙一带开始,逐渐扩展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后历代不绝,愈演愈烈。到南宋时,已引起有识之士的重视,批评此类行为是贪小利而留远患。以“长江双肾”之一的洞庭湖为例,本来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湖面1.2万平方千米,号称“八百里洞庭”。但从明清以后,围湖造田使得湖中垸圩纵横,到1825年时,湖面缩小了一半,还有约6000(一说5600)平方千米。乾隆年间,即有人大声疾呼:“人与水争地为利,以致水与人争地为殃。”1934年,我国现代水利事业先驱李仪祉先生向国民政府提交报告,直陈围湖造田之弊,力主“废田为湖”,但这些意见未被采纳。到1949年时,洞庭湖水面缩小到约4300平方公里。此后的几十年间,围湖造田不减反增,再加上水土流失的淤塞,用水量增大,入湖水量减少,进入20世纪90年代,洞庭湖水面只有约2700平方公里,比1949年时缩小了三分之一以上,蓄洪调节能力大为降低。有卫星遥感地图显示了湖面逐年缩小的状况,很直观,也很惊人。

“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雅士咏唱过!在爱情故事《柳毅传书》中,人们遇到过长江边的一位水神—洞庭龙君。湖中碧波环绕的君山,是舜之二妃娥皇、女英的葬地,被李白描写为“淡扫明湖开玉镜,丹青画出是君山”,刘禹锡喻之为“白玉盘里一青螺”。那真是如诗如画的水环境啊!前几年的某个秋日,笔者游洞庭湖,访君山,君山周围湖水已经大面积干涸,不需乘船,汽车可以从岸边一直驶入岛上。路两边,荒草丛中,一艘艘破旧的船只匍匐在地面。秋风萧瑟,访古观景的游兴一时间散落一地。

毋庸置疑,长江开发带来了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但忘记了对长江“母亲”保持必需的尊重和谦卑。如果说,古代治水是为了避免“水伤害人”,进入工业、后工业时代,人水冲突主要体现为“人伤害水”。开发欲望的无限膨胀造成对河流的伤害,于是又不得不吞咽自己酿成的苦果。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就发出过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2]

“水是生态之基。”水环境退化、恶化了,不可避免地会引发生态环境的连锁反应。生态环境不好,人们直接感受到的是物质生活的困难,身体健康的损伤,但同时也一定会给精神生活笼罩阴影。最简单的事实就是,水脏了,喝着不放心,难道看着就愉快吗?这种反应,不是“亚马孙森林里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会在得克萨斯州引发一场风暴”那样神奇、玄妙的“蝴蝶效应”,它就是明明白白的影响,实实在在的效果。

试想,如果湖泊水面持续萎缩,那么,“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雄壮之美,只能感慨“此情可待成追忆”,还能出现在生活中和文艺作品里吗?

如果听任长江水质污染下去,蓝藻继续疯狂蔓延,“春水碧于天”,“春来江水绿如蓝”的美好意境,也许只能无奈地在心中怀想。“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的歌声,唤起的是欣悦还是感伤呢?

这样的逻辑关系,不复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