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白的水标志着纯洁无瑕的品格
水可洗物使之洁净。《孟子》提到了当时的一首儿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并且引述孔子的解释:水清就洗帽缨,水混浊就洗脚。可见水总是能洗去尘渣污垢。文学艺术家把水的这种自然属性作了美学意义上的延伸—水还可以洗去精神上、名誉上的种种不洁,还其以清白。南朝吴均《与朱元思书》描写富春江“水皆缥碧,千丈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并特别说如此清澈的水可令那些为官爵利禄奔忙的人“息心”,净化他们的俗念。南朝诗人沈约,见到新安江水至清浅深见底,联想到京邑尘嚣中人,以为需用此水为他们洗去污滓,“愿以潺媛水,沾君缨上尘”(《新安江水至清浅深见底贻京邑同好》)。
水是一个清白的处所,因此在审美意义上,投入水中的人物,总是具有纯洁无瑕的品格。在中国文学传统中,“投水而死”的含义一直都是比较明朗、固定的—总是善良、正直、纯洁、无辜、美好的人遇到不幸。从现实意义上说,投水而死与别的种种死法没有什么区别。但从民族审美传统上看,投水而死意味着死得清白。水温柔,死者不可能是粗暴的;水纯洁,死者当然也不可能是品格污浊的。古代传说中,屈原投入汨罗江,李白在采石矶入水捉月而不归,都具有这种美学含义。
诗歌中最早写女子投水自尽的,大概要数到汉乐府《孔雀东南飞》。刘兰芝貌美、手巧、勤劳,又温柔贤惠,却为焦母所不容,遗归娘家。刘兰芝忠于爱情,乃于黄昏时分“举身赴清池”。明代白话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美丽、善良、多情的京城名妓杜十娘,被负心男子抛弃后,也是“抱持宝匣,往江心一跳”。从小说情节看,作家未尝不可以把这段故事安排在馆舍之中。那样,杜十娘之死,可以是悬梁、吞金、服毒、触柱、跳楼等方式。但这几种方式在美学上都不如投水对于杜十娘更为恰当(吞金、服毒称为“暴死”,往往不为正面人物所采用)。杜十娘是风尘妓女,被世俗,更被封建道德视为“不洁”。小说家让这样的人物投入水中,就是对她的道德品格的肯定和褒扬。还有《红楼梦》中的金钏,王夫人的使唤丫头,被王夫人疑为偷了东西,她选择的死的方式是投井。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红楼梦》中就让一个坏女人金桂服毒,死得丑陋凶险。可见死于水的结局在作家笔下是有着特殊含义的。
古代文学中,死于水的人物往往多为女性,与水的温柔相谐调。但也有涉及男性的。唐代,日本人阿倍仲麻吕(晁衡)在长安留学,回国途中遇风浪,当时传说其已遇难。李白写诗悼念他:“日本晁卿辞帝都,征帆一片绕蓬壶。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哭晁卿衡》)。把友人水上遇难喻为“明月沉碧海”,海是碧水万里,人如明月一般皎洁生辉。死,这样一件残酷的事实,在李白的笔下却升华成了一种优美动人的意象。
现代文学作品中也有不少投水而死的人物。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写一位中国青年在日本求学,饱受民族歧视,最后投海自尽。虽然他也有很多行为上的缺点,但作者却对他一腔同情,认为他的不幸是祖国的不富强而造成的。巴金的小说《家》中,那个俊秀、聪明有灵气的丫头鸣凤(高家三少爷爱恋她),要被送去给一个衰朽老头子做小妾,她选择的结局是投湖。这一部分成为小说中最有抒情气氛的章节之一。曹禺的《雷雨》里被周朴园玩弄后又遭抛弃的侍萍,也是投河寻死(后被人救起)。
纵观中国文学,各种投水而死的故事显示了一个有趣而引入思索的规律—死者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正面的、美好的人物。作者又似乎不约而同地都对人物寄以同情和赞美。他们安排这些人物死于水,让人物生前的“污点”、冤屈、羞辱,彻底在纯洁的水中洗个清清白白,人物的性格因此而得到了升华。这种美学原则至今似乎还无人明确揭示出来,但不同时代、不同体裁的作品(只要是成功的)却都不约而同地遵循着这个潜在的规律,这就是民族审美传统所体现出的“集体无意识”。
文学作品中水的审美意义是非常丰富的,以上的几条概括无论在广度还是在深度上都还远远不够。笔者撰写本文,希望能唤起爱水者的兴趣,并期待着大方之家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研究。我感到,我们所说的“爱水”,应当是全面而丰富的:珍爱“水之用”,探究“水之理”,同时还要学会欣赏“水之美”。这很符合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精神—在劳动对象上发现美,感受美,这是劳动者的幸福,也显示了劳动者的修养。
附注:从文学角度看水,与科学研究有区别。科学意义上的水,应包括雨雪等降水。但在文学领域,雨雪已成为独立的意象,具有相对稳定的美学含义。因此,本文不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