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求生”与“水中求乐”
生存是人的基本需要,快乐是人生的更高追求。回溯中华水文化历史,这两种生活现象都与水有着密切关系。人从水中既能求生,也能求乐。
人活着就要吃饭,这是最简单的硬道理。中国古话“土里刨食”,其实,水里也能“捞食”。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管子》早就说得很明白:“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中国历来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观念,“土”能生长粮食,水里也出产鱼虾菱藕等,海里除了鱼类,还出产盐,在民众心目中,“水”就成为“土”之外另一种可以供养生息的经济资源,能使人赖以谋生,“靠水吃水”是合乎自然规律的生存智慧。《水浒传》里的阮氏三雄(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生活在梁山泊边上的石碣湖,没有一寸耕地,住处团团都是水,高埠上有七八间草房,就靠在水面上打鱼鲜为生,用阮小五的话说,“这梁山泊是我弟兄们的衣食饭碗。”后来王伦等强人占据了梁山泊,不许打鱼,“绝了我们的衣饭”,生计大受影响。当然,水中求生的日子属于无奈,也充满艰辛和风险。范仲淹有一首《江上渔者》的诗:“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不过,水中捞食虽然艰难,毕竟也是人求生的一条路径。
旧时代,王权拥有天下的土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北山》)。那么,“水”在不在王权管控之中呢?阮小五说,他们打鱼为生,“莫说官府,便是活阎王,也禁治不得”。这只是说,相对“土”而言,官府对水域的管理稍微松一些。实际上,水环境也不能超出王法之外,官府要从水中收取赋税。较早的记载从春秋时期就开始了,《管子·乘马》就明确记载,要把“水”按照“土”的比例收税:“流水,网罟得入焉,五而当一。泽,网罟得入焉,五而当一。”就是说,流水和低洼地,凡是能下网捕捞的,都要按土地五分之一的折算来缴纳赋税。南宋著名诗人范成大的《田园四时杂兴(其三十五)》诗里就写道:“无力买田聊种水,近来湖面亦收租!”所谓“种水”,就是江南一些穷人,失去土地、废了犁锄,靠一块水面采种菱藕之类谋生,但也无法躲过“水租”。这就表明,因为水里和土地一样有物产功能,能养活人,贫苦民众从水中求生,而官府自然不会放过收取赋税的机会。
说到水中求生,不能不说到历史上中国东南沿海地区长期生活着的一类特殊人群—疍民。他们一般在江海沿岸聚居,生活的最大特点就是在岸上没有一寸土地,“浮家江海”,以舟为家,以渔为业,数百年来一直过着水上的“游牧”生活,后人称其为“水上吉普赛人”。“一生活计水边多”“天公吩咐水生涯”,就是他们的写照。福州一代的疍民被称为“曲蹄”,因其长年累月生活于船上,腿脚不能伸直,大多落下罗圈腿,故得此歧视性的称呼。他们常见的姓氏也大都与水上生活有关,典型的如“江”“池”“浦”等取自生活地点,“翁”姓可能取自“渔翁”职业,“潘”则取自“水上之番人”,“欧”则取自“鸥鸟”。
在中国传统的文化认同模式里,人在土地上生活是常规形态,土地的地位至高无上,土地是财富和地位的标志,所谓“一亩地,一亩天”。以“人必与土地相附”的传统观念看来,水居生活不是正常的生活方式,相当于被主流社会惩罚、流放。历史上,疍民一直深受歧视和压迫,甚至与娼优隶皂并列为贱民,不得读书应试,不得与陆上汉族通婚,甚至上岸不准穿鞋,绝大部分疍民受教育程度极为低下。民国时期,孙中山曾以大总统名义指令不得对疍民歧视,但实际情况并未真正改变。20世纪50年代以来,疍民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原来称其为“疍族”,新中国成立后进行民族确认,认为疍民主要是古越人的后裔,基本是汉族,因此不再作为一个民族,而统称“疍民”。从社会地位看,疍民无疑是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的边缘人群。但换一个角度看,正是水为这些失去了土地的社会底层人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水中求生才延续了一代又一代。
如果说,水的物产功能对于个体的下层民众而言只能养家谋生,那么,水对于一国的经济价值确实是国之财富。众所周知,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是重土,古代衡量国之财富的标准,首先是土地和土地之上的城池。当时的战争叫“攻城略地”,打了败仗,就要割地赔城。《孟子》说那时的战争是“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可见土地和城池是当时战争主要的争夺目标。但古代也有一些思想家、政治家,在重视“土”的同时也同样重视“水”的价值。如前述《管子》就具有这种思想意识。大约到了战国时候,水为国之财富的意识更加明确。《墨子·公输》篇讲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楚国要攻打宋国,墨子劝说楚王不要攻宋。他把两国的基本资源作了对比,除了说到楚国方圆五千里,宋国才五百里之外,还特别说到两国“水”的悬殊:“荆(即楚国)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而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你的水域那么浩大,水产资源那么丰富,而宋国这么一个连兔子小鱼都不出产的穷地方,你楚国去打它,不像富人去偷穷人一样吗?可见,在墨子的思想认识里,水域的大小已经成为衡量国之财富的标准之一。汉代大辞赋家司马相如写过两篇著名的作品《子虚赋》《上林赋》。“水为国之财富”的意识在这里表现得更为充分。《子虚赋》写楚国的子虚出使齐国,向齐国夸耀楚国,特别说到楚的水域之大—“楚有七泽,……臣之所见,盖特其小小者,名曰云梦。云梦者,方七百里。……”一个最小最小的云梦泽尚且七百里方圆,水域浩瀚,而且水中物产特别丰富,子虚借此炫耀楚国的强盛和富有。齐国的乌有先生则不甘示弱,针锋相对地举出齐国的“渤澥”(渤海的港湾)、“孟诸”(大泽),说它们可以把八九个云梦吞于胸中,以本国水域的更加广大浩瀚,来压倒对方的气势。而《上林赋》里的亡是公(意即“没有这个人”),极力夸耀汉天子上林苑里的水:“丹水更其南,紫渊径其北。终始灞浐,出入泾渭,……荡荡乎八川分流,相背而异态,……东注大湖,衍溢陂池。”上林苑里流淌着八条大河,波光粼粼,波涛浩荡。言下之意,跟汉天子的上林苑相比,你们的水还能值得一提吗?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尤其是社会心理的反映。这两篇辞赋,子虚、乌有、亡是公的名字就标示了虚构特色。但文中体现了把水环境作为社会财富看待的意识,水域面积与土地面积一样,是国之疆域的重要部分,“水”之大和水产之丰盛,是国家“硬实力”的标志之一。夸“水”就是夸“富(强)”。
很明显,社会下层人水中讨生活属于被迫无奈,而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类人,他们主动逃离主流社会而有意选择“边缘化生活”,这类人就是隐士。封建时代的失意文人、落魄官宦,很多人都怀着一种“隐士梦”。古代的隐士,起初是归隐山林乡野,最著名的是商周之际的伯夷、叔齐,不满周武王的以暴易暴,双双隐于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后来,出现了另一种形式的隐居—隐于江湖。孔子在精神失落时就感慨“道不行,乘桴(就是小筏子)浮于海”。但他老夫子只是嘴上说说,终其一生并未真正付诸实施。开风气之先者大约是春秋时期的范蠡,史书说他辅佐越王勾践灭吴之后,急流勇退,隐姓化名,西出姑苏,泛一叶扁舟于五湖之中,开创了“隐于水”的人生之路。后来,“归隐江湖”就成为与“归隐山林”同质而异形的生活方式,并在人文意义上逐渐超过了前者。因为从文化意义上说,归隐山林虽然隐蔽,但还是居于“土”之上,空间也受到限定,是“固定的隐居”。而归隐江湖脱离了“土”,较多摆脱了世俗社会的羁绊,具有空间上的流动性,属于“动态的隐居”,更具有潇洒浪漫意味。著名国画家傅抱石有一幅《泛舟江湖》的作品,一人潇洒休闲卧于小舟之上,题词是“帝王轻过眼,宇宙是我乡”。似乎人生在天地之间获得了心灵自由。在隐士看来,水是城市、山野之外的另一种可以寄托身心的生活空间,归隐江湖,是一种带有自由性的“边缘化生存”。隐士不是依靠打鱼、种水为生,而是利用水的流动,泛舟载酒,浪迹江湖,遨游山水,有的还携美姬同行,追求精神的解放和心灵的愉悦,因此在古代为很多文人所向往。他们注重的不是水的物产功能,而是水的交通功能;不是水中求生,而是水中求乐。
现代社会的人当然不可能去做隐士,但是“隐居”之心,古今一致。现代人生活在喧嚣拥挤的城市,长期在钢筋混凝土森林、柏油马路之类刚性的“土环境”转悠,在鸽子笼一样的狭小空间里天天看对面的楼房和窗户,久之都有转换生活空间的欲望,哪怕是短暂的一段时间。因此,亲水旅游和水上游乐,在心理上与古人“隐于水”有着某些内在的相似。现代人不是为了浪迹江湖,而是追求在短时间内从城市生活中“退隐”,体验生活的转换,从喧嚣拥挤的高楼、汽车、地铁、商场,转换到开放、柔性的水环境。这是一种软性的、流动的、开阔的、有意味的生活氛围,让人暂时忘却劳累和烦恼,放飞心情,拥抱自然。在亲水旅游中,更多的是在欣赏优美的水体、水景,从中得到心灵的放松和愉悦。亲水旅游体现了现代人希望回归自然的追求,不仅利用了水的交通功能,而且更多地发挥了水的美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