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社会科学思想运用于水利建设: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
英国学者C·P·斯诺在《两种文化》一书中把“文化”划分为“科学文化”“文学文化”,后者就是我们常说的与“科学”对应的“人文文化”,包含人文社会科学的许多学科,诸如哲学、文学、历史、经济、政治、法律等领域的内容,都可以归入“人文文化”的范畴。如前所述,治水从来就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学的问题。中国水利史上,治水事业与人文文化的联系极为密切,著名的水工程总是蕴含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内涵,如都江堰的“道法自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水利事业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水文化的优秀传统,不断追求科学精神与文化精神的融合,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水利法制建设。从春秋时期“无曲防”的条约算起,到民国时期制定近代第一部《水利法》,我国的水利法规已有20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当代水利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尤其是全国人大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以往时代从来没有过的,标志着依法治水进入了新阶段。当代水利在水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设,体现出水利科学与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融合,既是对历史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又具有时代的新成就,收到了显著的实践成效。
(二)水利经济的兴起和繁荣。水利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学、管理学的结合。20世纪80年代之前,水利建设多是从工程角度思考,对于水利经济的研究则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水利事业的经济属性、经济规律受到普遍重视,不仅加强了水利事业的财务管理,而且进一步深入探索水利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价值,从而对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投资、论证、评估、管理等)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和有力推动。20多年来,我国积极借鉴国外的水利经济思想和经验,并与中国水利经济实践相结合,重点是关于水权、水价、水市场的研究,加深了对于水利经济规律的认识,大大促进了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纵观中国水利史,将水利置于国民经济的大系统中进行认识和研究,是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水利的一个鲜明特色。从社会文化发展路程来看,市场经济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经济也是(广义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当代水利的经济眼光体现了文化视野的扩展。
(三)融合哲学、社会科学思想的治水新理念。这些理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创新意义。兹举三例作为代表:
其一,“河流辩证法”思想。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始探索关于“水流与河床对立统一”的河流辩证法思想。特别是被誉为“长江王”的林一山,在半个多世纪的治江实践中,自觉运用辩证哲学思想,对“河流辩证法”进行了精心研究,将河流作为矛盾的统一体,从水流与泥沙两个主要方面认识我国河流的一般特征,内在包含着丰富的哲学智慧。他不仅首创了“河势”的概念,而且成功地运用于治江实践,解决了“水库长期使用”等许多棘手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河流辩证法”的治水理念包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是水利人融合科学思想和人文智慧而创造出来的精神成果。
其二,“水灾害双重属性”理论。20世纪90年代,水利专家从哲学、历史学与水利科学的交叉研究中,提出了对灾害双重属性的新认识:不能简单地把灾害说成是“自然灾害”,灾害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相应地,“减灾的有效途径也有两个方面:针对其自然属性,采取工程措施加以防范;针对其社会属性,调整国土开发和加强管理以适应自然规律。”[7]对水灾害的防治除了物质手段和措施之外,同时还特别需要观念的改变和升华,从而采取正确的社会行为。一场大的水灾害之后,必然在治水理论上产生一次升华。例如防洪抗洪的实践,促进了对洪灾认识的深化,提出适应洪水规律的治理洪水方略,为其留出宣泄的时间和空间,在防洪策略上应当作出重大调整,给洪水以出路。新的治水理念下的洪水应对要从严防死守向科学防控转变,从单纯的防洪减灾向洪水资源利用方向转变。当代水利对水灾害理论认识的深化和战略思路的转变,是对减灾理论的突出贡献,是工程思想与人文社会观念融合而形成的理论创新。
其三,“河流伦理”理念。世纪之交,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了“维持河流健康生命”的治河新理念,并邀请了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学者与科技专家共同研讨黄河治理的深层道理,提出了“河流伦理”的理念以及相关理论。依照“河流伦理”理念来看,河流有其内在价值,也有自己的权利,人类对此要保持尊重和敬畏。专家认为,通过对河流伦理体系的研究和构建,一是可以提高人们对于河流生命的科学认识水准,把握人与河流和谐相处的规律,规范人类自身的社会行为;二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可以落实对河流生命理念进行培育和弘扬,从而在治河实践中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三是能够改善调控管理,将人与河流的关系,从以往的改造、征服的关系转为和谐相处、共存共生的关系[8]。总之,“河流伦理”理念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拓展到人与河流的关系中,让全社会从伦理道德上认识到人与河流和谐相处的重大意义,并努力追求人与河流和谐相处的真正实现。中国古代水文化遗产中,就有思想家把水视为生命体,如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就说过“水德含和”。水和人一样,是有德性、有性格的,要实现人与水的和谐相处,关键是人对于水的态度。“河流伦理”理念以及相关理论,既有对传统水文化思想的继承,更是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创新,具有新时代的科学价值和文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