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身不灭
在六朝形神论争中,佛学的“神”范畴慢慢凸显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范缜的《神灭论》提出“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灭则神灭也。……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31]。他认为“形”与“神”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质”与“用”的关系,不可各自独立地存在。范缜要传达的意旨就是人的形体是唯一的存在,所谓的“神”(精神或灵魂)只是形体的作用或功能,“形”之外别无“神”存在。“神灭论”直接冲击了佛教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以及涅槃成佛之说,因此佛门中人纷纷起而护教。主张“神不灭”的教内外人士有宗炳、沈约、梁武帝、萧琛、曹思文、法云等。他们的“神不灭”主张大都建立在《大般涅槃经》的“佛性”思想上。
刘宋时期崇佛者宗炳所著的《明佛论》是形神论的代表作。《明佛论》的主旨是谈论精神不灭,人人可以成佛。论曰:“夫道之至妙,固风化宜尊,而世多诞佛,咸以‘我躬不阅,遑恤于后’,万里之事,百年以外,皆不以为然。况复须弥之大,佛国之伟,精神不灭,人可成佛,心作万有,诸法皆空,宿缘绵邈,亿劫乃报乎?此皆英奇超洞,理信事实,黄华之听,岂纳云门之调哉?世人又贵周、孔书典,自尧至汉,九州华夏,曾所不暨。殊域何感,汉明何德,而独昭灵彩?凡若此情,又皆牵附先习,不能旷以玄览,故至理匪遐而疑以自没。悲夫!中国君子明于礼义,而暗于知人之心,宁知佛之心乎?”[32]宗炳首先表明自己对佛教的坚信不疑,接着指出“精神不灭,人可成佛,心作万有,诸法皆空”,佛教是治心为上,是通过调节人的心理活动、精神活动达到人格完善和修行境界的圆满,这一切与儒家明于礼仪、暗于人心不同。在宗炳看来,佛教义理最精,儒、道于“人心”则存在很多局限性,“儒以弘仁,道在抑动,皆已抚教得崖,莫匪尔极矣。虽慈良、无为,与佛说通流,而法身、泥洹,无与尽言,故弗明耳”[33]。儒家的作用在于治国安邦,道家的作用在于清心寡欲,都未超出世俗人生。佛家的“法身”“泥洹”之说是儒道不能理解的。宗炳主张“精神不灭”即“法身不灭”,“无生则无身,无身而有神,法身之谓也”。“神”即“法身”,“法身”是佛,虽无相而常住不变,不生不灭,通过法身说论证精神不灭。此观点与《大般涅槃经》的思想一致,其云“若言如来入于涅槃,如薪尽火灭,名不了义。若言如来入法性者,是名了义”[34]。如来涅槃实是生身之灭而非法身之灭,若说涅槃乃薪尽火灭即是颠倒,运用“薪火喻”论证形尽神不灭的思想。
同文中宗炳还表达他的终极追求是涅槃成佛,“推夫善道,居然宜修,以佛经为指南耳。彼佛经也,包五典之德,深加远大之实,含老、庄之虚,而重增皆空之尽。高言实理,肃焉感神,其映如日,其清如风,非圣谁说乎?”[35]佛教不仅包容了儒、道的优点,还超越它们成为至高至尊之教法。宗炳又说:“伪有累神,成精粗之识。识附于神,故虽死不灭,渐之以空,必将习渐至尽,而穷本神矣,泥洹之谓也。”[36]精神主导形体时会产生六识精粗之别,然而精神本身是不会消灭的,这就是涅槃的境界。说的依然是法身常住精神不灭的涅槃观,并由此得出“人可作佛,其亦明矣”的结论,明显受到《大般涅槃经》“众生悉有佛性”思想的濡染。易言之,宗炳所理解的“神不灭”之“神”指的是佛陀的法身,它超越了传统的鬼魂说、精神说。佛教中“神”的基本含义,方立天先生概括为四个方面,分别是精神、灵魂、法身、佛性。[37]神即法身,神即佛性,佛教的“神”范畴对文学审美范畴的影响从宗炳的《画山水序》及刘勰的《文心雕龙》谈起。
“神”即“法身”观念直接影响宗炳的自然山水审美观,他在《画山水序》中提出:“至于山水,质有而趣灵。”[38]意思就是自然山水不是一个有形的世界,它的存在是为了趣向“灵”的无形世界,“灵”即“神”之意。“质有”即形质有形,“趣灵”即趋向神灵。从有形的世界趋向无形的神灵世界,就是宗炳在《答何衡阳难释白黑论》说的“精神极,则超形而独存;无形而神存,法身常住之谓也”[39]。“神”超越具体“形”存在,它不是“无”而是“法身”。神存就是法身常住,“神”即“法身”,“法身”即“神”,二者名称虽异本质实同。由此观之,宗炳的山水审美观是基于“法身”的佛学理论背景下的产物。宗炳的山水本体是佛学的“法身”本体,而不是玄学的“道”本体。“夫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40]山水之“形”美是“神”的外在呈现,艺术家若能超越功利,虚静寂想,就能领悟那超越形象的精神意蕴。不论诗人、画家,眼前的一丘一壑和哲理中玄妙虚无的境界可以契合得浑然一体。这正是宗炳自然审美观与玄学山水观不同的价值体现。
刘勰《文心雕龙》多处提到“神”,将佛学的“贵神”思想引入文论中。佛学的“神”范畴在刘勰文论中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道心惟微,神理设教”(《原道》),“五情发而为文章,神理之数也”(《情采》)。刘勰此处谈论的“神理”就是“道心”,自然的微妙之理,似与佛教无关。实际上,刘勰强调的是文章的创作必须有“神”,有“神”才能写出文章妙韵,这与佛学强调成佛必须坚持“法身”(即“神”)常住的道理是一样的。《神思》篇中“文之思也,其神远矣”“神与物游”“神居胸臆”,所言之“神”是指导创作主体进行自由想象和发挥灵感的艺术思维特征和规律,看不见摸不着又可超越时空界限与万物交汇。刘勰论“神”与宗炳阐述的“神”的内涵是相通的,由此可见,刘勰提出“神思”的文学创作本体论受佛教的影响是很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