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必求于本

治病必求于本

华明珍教授在临证治疗时非常注重整体观念,强调“治病必求于本”。此语出自《黄帝内经》。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自然万物的发生、发展,全是阴阳二气的运动变化所致,人亦不例外,“生之本,本于阴阳。”说明人的生理、病理以阴阳为总纲,故治疗疾病时,必须探求阴阳变化这一根本。然阴阳二字,在《黄帝内经》中有名无形,是两类不同属性的事物的代称,故涵义甚广。为了探求“求本”的具体涵义,历代医家见解不一,有以下几方面。

1.求阴阳二邪,将风、热、火病之因归属于阳邪之所客,其病“本于阴”;燥、湿、寒病之因归属于“阴邪之所客”,其病“本于阴”。

2.求病因病机,认为求本即是探求病因病机,所谓症之所以然。

3.求症之“六变”,指求表、里、寒、热、虚、实,强调治病要辨八纲。

4.求先后天之本,认为本为根,先天之本在肾,后天之本在脾,“治病必求于本”即求先后天之本。

5.求肾之阴阳,认为人的生命根本在于肾阴肾阳二气的功能协调,顾护肾阴肾阳乃为根本。诸家所论,各有所偏。将其诸言切近《黄帝内经》旨意,均不够全面。根据历代医家的观点,并结合临床,总结归纳分析,“治病必求于本”之“求”,当释为“辨”,“本”当释为“证”,故“治病必求于本”即治病必须辨证。证与症有着本质的区别,不是多个症相加。证反映了疾病某阶段的本质,证至少包含了疾病的病位、病因病机、病性等要素,证是在错综复杂的证候表现中进行分析、综合、判断而提炼出来的。一个证名的确立,是对疾病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明确表述。因此,证反映了疾病的本质,可称之为本,治疗疾病,立法处方,只能依据证而定。“治病必求于本”即治病必须辨证。

中医学的辨病论治有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它要求治疗疾病要从整体观念出发,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综合考虑病因、病机、诊法、辨证、治则以及土地方宜、四时气候、体制禀赋等各方面情况。其各方面亦各有其复杂的内容,就辨证来讲,就有八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脏腑辨证、三焦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病因辨证等内容。一个复杂的病证,往往涉及上述各个方面,它们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补充的,运用脏腑辨证,还需用八纲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病因辨证来补充。所以辨证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只有融汇各种情况,融汇各种辨证,通盘考虑,才能找出疾病本质所在,舍弃任何一方面都会给治疗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