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豌豆,《诗经》中花朵艳丽的薇菜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这是《诗经·小雅·采薇》中的一句。《采薇》是一首戍卒返乡诗。诗歌表现了将征之人的思家忍苦之情,并将这种感情放在对景物的描写及对军旅生活的述说中表现。其中的“薇”,即为豆科植物野豌豆,俗名大巢菜等,可食用。
野豌豆,其实是对豆科野豌豆属植物的一个泛称。救荒野豌豆为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植物。多为双数羽状复叶,顶端小叶常变成卷须,花1~2朵腋生,紫红色。荚果线形,具种子数粒。别称薇、薇菜、垂水、大巢菜、山扁豆、山木樨、马豆草、野麻碗、箭舌豌豆、野绿豆、野菜豆、山豌豆、海边香豌豆、普通苕子、黄藤子、苕子、肥田草等。
野豌豆其实最早见载于《救荒本草》。原文是:“(野豌豆)生田野中。苗初就地拖秧而生,后分生茎叉。苗长二尺余。叶似胡豆叶稍大;又似苜蓿叶亦大。开淡粉紫花。结角似家豌豆角,但秕小。味苦。救饥:采角煮食;或收取豆煮食;或磨面制造食用,与家豆同。”
野豌豆
现代资料记载,野豌豆为中国植物图谱数据库收录的有毒植物,其全草有毒,其毒性随生长期而变化,以花期和结实期毒性最大。牲畜以慢性中毒为主,马和牛在食入该植物1个月内发病,一般于15天开始体态消瘦,出现特有的神经症状,如昏睡、步态蹒跚,中毒中期转为兴奋,末期再次出现昏睡,还伴有便秘、黄疸、疝痛、血尿、脱毛等。尸检可见内脏充血、肠炎等,脊髓髓质等呈粉红色。急性中毒死亡不多见。灾荒年代,人们甘冒生命危险,咽下许多有毒的植物,为了活命,那是迫不得已。今天,人们自然在采食野菜时慎之又慎,所以,野豌豆已经没有人再去食用,成了一种杂草。
还有一种常见的生于山脚草地、路旁、田间和麦田里的野豌豆,叫毛叶苕子,又称长柔毛野豌豆、冬苕子、毛野豌豆。分布在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等地。
毛叶苕子也是优良的绿肥作物。根系和根瘤能给土壤遗留大量的有机质和氮素肥料,改土肥田培肥地力,增产效果明显。毛叶苕子茎叶柔软,各种家畜喜食。可青饲,放牧或刈制干草。
还有一种叫海边香豌豆,为多年生根蘖型牧草。它主根粗壮,向下直伸,入土深l~2米,呈圆柱形。它适生于我国温和气候区的沿海沙滩地带,是盐性沙地上的指示植物。在辽宁、山东、河北、江苏、浙江海边沙滩上,凡海水浪花经常到达的地方,便常有此种草地群落。《山东经济植物》记载,海边香豌豆“种子淀粉黏性很大,可作浆糊或纺织工业的浆料”。
野豌豆性味甘、辛,温,全草可以入药。《本草拾遗》载其“久食不饥,调中,利大小肠”,《品汇精要》记为“益气,润肌,清神,强志”,《草本便方》称“活血,破血,止血,生肌。治五黄疸肿,利脏热。截疟,平胃,明耳目”,《中药大辞典》记载“清热利湿,和血祛瘀。治黄疸,浮肿,疟疾,鼻衄,心悸,梦遗,月经不调”,《中华本草》记其“益肾,利水,止血,止咳。主肾虚腰痛,遗精,黄疸,水肿,疟疾,鼻衄,心悸,咳嗽痰多,月经不调,疮疡肿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