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案例历程

二、案例历程

(一)项目背景

A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专业从事各种电子和通讯元器件的代理进口。公司自成立以来,销售额逐年大幅增长,2011~2013年销售额分别达到2亿、5亿及7.5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率分别为6.3%、8.1%及7.3%。公司按照企业规划的发展蓝图,在2014年开始启动上市计划,聘请了知名的专业机构开展公司上市的辅导工作。辅导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作了全面的了解,分析发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数据大致维持在行业水平或之上,唯独应收账款数字太高,2013年底该数字占到公司总资产的55%,于是建议公司的财务总监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的清收速度,将对应的比率降到一定的合理区间。财务总监基于对保理业务的认识,找到保理商探讨合作事宜。经过实地考察与交流,保理商对企业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1)由于行业交易的习惯,加上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为了快速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A公司对大多数下游客户提供账期,一般在120天左右。但是客户准时付款的情形比较少,多少会拖欠1个月左右,少数还会在出货后半年才付清款项。

(2)A公司的客户集中度比较高。最大的客户是B公司、国企背景,2013年交易额约2.2亿元人民币,结算账期为发货以后120天,通常要等到180天才会以电汇方式付清货款;第二大客户C公司和第三大客户D公司的年交易额相差甚微,约在1.5亿元人民币左右。C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民营企业,结算条件也是120天,付款情况不稳定,有时很准时,但通常会分成几次结清货款,曾出现因抱怨商品质量扣款5%的记录,公司没有挂牌上市。D公司是A公司的关联公司,结算条件是180天。前三大客户占有近70%的销售额,其余分散在近50家客户,金额都不大。

(3)A公司进口元器件的结算条件是90天期的延期信用期,一般会在信用证到期时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对外付款。

(4)A公司与客户的交易流程如下:①A公司与客户签订采购订单。②A公司依据库存情况分批执行订单。③A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仓库,由客户仓库主管核对种类、清点数量后,在送货单上盖章签收;如果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客户依据合同约定要求A公司更换相同型号的货物,但通常不会对最终付款金额有影响。④A公司每月20日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由客户的采购主管在对账单上盖章签字确认当月应付金额。⑤A公司在月底前依据当月对账金额开立增值税发票送交客户。⑥客户按照约定的结算条件到期付款(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二)设计方案

(1)考虑A公司的需要(大幅降低应收账款数字,优化财务结构/报表),保理商决定提供无追索保理业务的服务。由于必须“大幅”降低应收账款数字,而A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又很高,只能从前三大买方着手选择应收账款的标的。其中,D公司为关联公司,予以合理排除;最终单独选定承做对B公司的账款,主因如下:

①A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优化财务结构(报表),只要操作无追索保理的应收账款数字达到一定程度即可,B公司或C公司任一家的交易量均可以满足要求。(https://www.daowen.com)

②既然是无追索权,保理商必须承担买方付款的信用风险,经过以下比较,从而选定B公司作为承保对象:a.2014年宏观经济整体下行,一般经验显示,国企的抗风险能力比民企要强。b.B公司与C公司的结算条件虽然都是120天,表面上看B公司的付款记录未必比C公司良好,但尽管有拖欠款,终究都会一次付清;C公司则呈现不稳定的状态,且曾有较大额度的扣款记录。c.B公司核心领导层的人员中,有A公司负责人关系非常紧密的朋友圈,估计可以提供一些必要的配合。d.B公司是挂牌上市企业,经由公开渠道了解其经营情况虽然并不突出,但历年来算是平稳,没有呈现大起大落;对于C公司,则无公开信息可以事先参考。

(2)经过评估,在2014年6月初核定针对A公司对B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坏账担保额度,相关操作条件如下:

①采用明保理通知方式,每次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融资前,由A公司陪同保理商的风险或融资部门人员亲自到B公司财务部门当面盖章确认《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明细表)》,对转让事实及应付金额进行确认。

②融资按照确认的应付账款金额的90%办理。

③在6月20日之前先将5月份(含)之前已经开立发票,但未到期的账款一次性转让给保理商;6月30日前再将6月份的账款进行转让并办理融资。

④担保赔付的期限约定为应收账款到期后180天(一般是90天)。

(三)往来情况

A公司在2014年6月份分别进行了两次账款的转让,金额分别是5 500万与2 7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底,B公司累计支付5 500万元货款,A公司于2014年12月28日一次性转让账款约8 3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