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商业纠纷的影响
商业纠纷虽然看似买卖双方之间的事情,但由于债权已经转让给了保理商,从保理商的角度来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动摇了对保理业务的融资及保理商的坏账担保责任;除此之外,也会增加保理商对未来买卖双方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品质的忧虑程度。
(一)关于保理融资方面
保理商对卖方进行保理融资的基础是合格的应收账款,通常会按照转让给保理商的合格应收账款整体余额的一定比例(一般是80%)来控制融资风险。发生商业纠纷时,应收账款就会从合格变为不合格,使保理融资的基础受到动摇,进而影响到保理商融资的资金安全(尤其是纠纷的金额超过了保理商保留的应收账款余额,也就是没有提供融资的部分,一般是20%)。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发生商业纠纷,适合于融资的合格应收账款变为不合格,使得合格的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如果此时融资余额所占合格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仍在可控制或约定的融资比例限额内,保理商一般会观察后续的发展,不会立即要求卖方偿还保理融资。但如果融资比例超出了可控制或约定的融资比例,保理商就必须采用一些方法来维持正常的融资比例,以确保保理融资的安全。
1.停止继续向卖方进行融资
由于融资比例已经超出了可控的范围,当然没有理由继续向卖方发放融资,以免扩大风险敞口(除非判断不再提供融资,卖方会立即发生资金链断裂,同时危及保理商已经发放的保理融资的安全)。
2.逐渐降低融资比例
从买方收到的付款将不再向卖方进行任何全额或部分的支付,全部付款转而直接归还保理融资款,这样逐渐降低融资的比例,直到回落到正常的融资比例范围内。
3.要求卖方转让新的账款(https://www.daowen.com)
要求卖方转让新的账款(可以包含对应新增的保理买家的账款),以补充合格的应收账款余额,从而达到降低融资比例的效果。
4.要求卖方归还融资款
要求卖方直接以现金形式归还一定比例的融资款。
商业纠纷的成因很多,每个卖方的情况也存在差异,还有一些现实上必须考虑的客观因素,保理商不必拘泥于单一手段的运用。有时,适度地采用组合方法和灵活调整比例,更能解决因为商业纠纷引发的融资风险困局。
(二)关于坏账担保方面
发生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会从已核准承保的应收账款身份转变成未核准的应收账款。如果发生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本来就属于未经核准的,保理商原本就没有对该应收账款承担坏账担保责任,商业纠纷发生时,保理商通常会视有无办理融资及卖方当时的清偿能力,再决定是否将该应收账款反转让给卖方。如果应收账款已经被核准承保,在发生商业纠纷之后,会立即变为未被核准承保的应收账款,等待商业纠纷的解决。在商业纠纷等待解决期间,保理商是暂时免于承担坏账担保责任的。但是,如果卖方解决了商业纠纷,而且结果是确认了卖方的权益,解决的过程或结果也没有损害保理商的权益,那么保理商就有义务重新对该应收账款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
(三)关于与卖方的保理业务的合作方面
在保理业务实践中,发生商业纠纷其实是一种难以避免的正常现象,但保理商不能因此而疏忽大意。由于纠纷的成因很多,所以分析它的影响至关重要。有的商业纠纷可能只是简单的作业疏忽,如买方表示在1亿元的账款中,缺少了一张500元的发票。有的纠纷性质就需要详细探究,如发生买方间接付款给卖方的账户;买方声称卖方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不能付款等。小问题反映的可能是管理方面需要提升,但类似后者这类商业纠纷也可能预示卖方或买方的经营活动出现了某种危机,或双方的合作产生了裂痕。例如,买方式卖方资金是否短缺、卖方的产品是否不再被买方市场接受、卖方生产技术水平是否下降、买卖方是否将不再紧密合作准备拆伙等等。保理业务是一个发生频率高、具备连续配合的特性,不是一锤子买卖。因此,保理商不能只关注眼前单笔的业务,必须对商业纠纷的性质进行细致的探究,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在保障授信风险的前提下,准确有效地发展客户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