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额度的管理
(一)额度的种类
保理商办理保理业务时,会与卖方、买方及合作保理商(双保理业务模式)或信用保险公司发生联系,为了管理交易对手资信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都会设置一些额度限额来管理往来业务的风险敞口。依据交易对手的不同,保理业务可能会涉及以下几种额度管理。
1.卖方的额度
(1)保理融资额度。对卖方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提供账款融资,包括有追索权融资和无追索权融资额度两种模式。保理商在多数的情况下,一般都是给予卖方单一性质的额度。融资的方式有单笔保理融资和保理池融资。无论何种性质和方式,在保理融资额度限额的有效期内,保理融资额度通常是可循环使用的。
(2)保理坏账担保额度。这是指对卖方转让的应收账款,予以承担买方信用风险的额度,通常也是循环性使用的。卖方取得对于卖方应收账款的坏账担保额度后,可以“要求”对于转让的应收账款办理融资,也可以不进行融资。反之,保理商是否提供保理融资也未必以坏账担保额度存在为前提。如有保理坏账担保额度,办理融资业务即是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若无保理坏账担保额度,办理的融资业务即是有追索权保理。需要提醒的是,卖方即使取得坏账担保额度,保理商还是必须审核其资信,不能单凭坏账担保额度的存在,而忽视了对卖方资信的审核。
2.买方的额度
买方额度是指保理商评估买方的总体资信,针对它的付款能力所设置的额度。如果保理商依据这个额度向卖方承诺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就成为坏账担保额度;如果没有对卖方作出承担风险的承诺,就是保理商内部的一种参考额度,不附带担保责任。
买方的额度可能是卖方发起申请,也可能是保理商主动授予,也存在买方要求设定额度,以利自身向卖方要求赊销的结算条件。银行保理商在授信的材料要求、开展企业实地调查方面一般都比较严格。因此,对于非银行存量客户的买方企业不太容易设置保理的买方额度。反之,商业保理公司比较灵活,倾向主动核定买方额度。另外,个别保理商也有将买方保理额度当成应付账款融资额度,反向操作保理融资业务的。
3.合作保理商的额度
合作保理商额度也称为同业往来额度,通常是指在双保理架构下,(卖方、出口)保理商设定的,给合作的(买方、进口)保理商可以承担卖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买方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如保理商通过信用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信用保险公司就比照买方、进口保理商)。有些情况下,(卖方、出口)保理商会要求合作的(买方、进口)保理商对其转让的账款,在有追索权的基础上提前贴现融资,这是涉及反向设定的融资额度。
(二)额度管理的原则
保理商对风险的容忍度各有不同,使得对额度进行管理的指导原则也多有差异,以下介绍一般通用的额度管理准则。
1.例外情形
这是指仅提供应收账款催收或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保理商无需设置额度进行管理。
2.设置最高限额
无论对何种对象设置何种性质的额度,如果授信对象资质非常良好,原则上可以设置很高金额的额度,但不能无限制,一定要有最高限额。可以进行调整、提高最高限额,但绝不能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额操作业务,这是额度管理的最基本底线。
3.无追索权保理融资额度可根据买方坏账担保额度的80%上下浮动
给予卖方的无追索权保理融资额度,一般是买方坏账担保额度的80%,可以依据卖方的资信、应收账款的品质,进行一定幅度上下调整。如果采取额度上浮,原则上不宜超过买方坏账担保额度。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即使给予卖方与坏账担保同等金额的保理融资额度,每次发放应收账款的融资比例(单笔或保理池)仍然不能达到100%,必须有一定比例(5%~20%)的账款数额被留置。
4.有追索权保理融资额度可根据应收账款的80%上下调整
给予卖方的有追索权保理融资额度,原则上是应收账款金额的80%,可以进行上下一定幅度的调整。与前一点不同的是,即使卖方资质再好,也只可以细微提高融资比例和额度,不能随着对应买方的账款金额不断调升。
5.保理池应收账款设置合格应收账款计算比例
卖方保理融资额度如果是采用保理池的方式进行管理,原则上对于入池的应收账款应该依据有无坏账担保或不同买方的支付能力,设置不同的合格应收账款计算比例,避免品质较差的账款占据多数,影响整体还款的可靠性。
6.设置的额度可以大于设定的坏账担保额度
对于应收账款对应的买方,无论是否承担风险,原则上都要设定额度来管理。实务中,在没有承担买方信用风险的情况下,设置的额度可以大于设定坏账担保的额度。
7.对反向保理设定虚拟额度
以反向保理的营销模式进行业务推广,即使核心企业(债务人)没有书面承诺担保付款的责任,也必须对其设定一个框架额度(虚拟额度),对其应付账款余额控管。
8.保理商计算额度前必须设置不同的风险权数
企业作为保理商的客户,可能同时存在以下全部或部分不同性质的额度:卖方有追索权融资额度、卖方无追索权融资额度、(作为付款方)买方坏账担保额度及参考额度等,计算客户的总额度时必须全部纳入,不能超过可以核定的最高限额。基于保理商对于不同性质额度承担的责任不同,不同性质额度的风险程度本身也不同,保理商在计算加总额度前,必须设置不同的风险权数,才不至于发生制约业务往来的情形。例如,有合作保理商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对应的无追索权保理融资风险权数理应最低,不宜全额纳入总额度计算。
9.保理额度管理高度重视异常情况
保理额度的管理非常重视异常情况的发生。例如,间接回款、商业纠纷、核查发现造假行为、买方经常性严重拖欠款、卖方资信评级变差等。考虑异常情况的性质以及对风险影响的不同,保理商通常会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冻结额度使用、调减甚至取消额度等。这是额度管理工作最大的挑战。
10.保理额度实行动态化管理
保理额度的管理工作是日常性工作,几乎每天发生;是动态的工作,不是久久不变;是多元性质的,不是单纯的融资或担保;是多维度交叉影响的,不要拘泥于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占用买方额度后,要不要占用卖方额度的这种零和思维模式。
以上仅仅介绍了一些基本原则,业务实践中的额度管理工作是各项原则交叉运用,结合系统科技手段的支持来实现的,所以只有现场模拟各种业务流程、异常情况的发生,借助操作保理系统进行演示,才能贴切地表达额度管理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