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介绍[5]

二、TRE介绍 [5]

应收账款交易(The Receivables Exchange,简称“TRE”),是美国最大的P2P应收账款交易市场。TRE平台上的交易过程是双向达成的,一方面是卖家想要通过拍卖自己的应收账款来筹措资金,另一方面是买家通过寻找合适的应收账款来投资。

TRE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在路易斯安那州注册经营,总部位于新奥尔良,用户在平台上的买卖行为受该州法律监管,其他地区的用户参与平台交易则需符合自身所在地的法律。TRE在2008年11月推出实时交易平台,卖家可以通过该平台将其应收账款单进行拍卖,快速获得低成本的资金,买家则通过投资应收账款资产获得低风险收益。

(一)平台交易的特色

1.卖家准入门槛低

卖家想要在TRE平台上挂牌交易,首先必须满足以下标准:2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在美国注册经营,年营业收入大于500万美元。这个准入门槛明显不高,也方便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

2.个人的应收账款被排除在外

挂牌交易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企业对企业(B2B)或企业对政府(B2G),对个人的应收账款被排除在外。

3.作为买家参与平台交易必须是“可信赖投资者”

实际运作中多为机构用户,包括跨国银行社区银行、对冲基金等,可以容易满足上述条件。我国P2P市场目前还是以个人投资者居多。

4.用户有较大的自由度

新加入的用户需要注册和条件认证,卖家的批准速度取决于申请材料的提交过程,该过程一般在1~2周内即可完成;买家的注册及认证则相对简单快速。除了注册需要花费一笔固定费用外,在平台上只有交易才会产生费用,这增加了用户的自由度和平台吸引力。

5.卖家拥有最后的选择权

TRE平台上的交易过程是双向达成的,但从程序上来看,卖家拥有最后的选择权。一个典型的交易过程开始于卖家将应收账款上挂到平台进行拍卖,每次上挂的应收账款不限数量,但总金额必须大于1万美元,同时到期期限不大于90天。然后通过设置拍卖时长、愿意接受的最小预付款数额和最大贴现费用等(卖家计算实际获取的资金数额)。卖家还可以预先剔除不合意的潜在买家(竞标者),在拍卖中选择出价最高的竞标者达成交易。一般而言,卖家的信用或交易活跃度、应收账款买方的信用状况、应收账款剩余期限等因素都会影响竞标的结果。

6.融资速度快

根据TRE揭示的数据,99.7%的拍卖都能成交,平均拍卖费时约为11个小时,88.2%的拍卖在24小时内完成,如果这数据是真实的,则证实TRE平台的融资速度非常快速,这也是P2P平台一项非常重要的竞争优势。

7.平台交易非常活跃

达成拍卖平均预付比率在85%~93%之间,折现率在0.5%~1.5%之间。如果没有买家参与竞标,为了避免流标,卖家可以修改上述条件来增加标的的吸引力。数据显示,TRE平台平均每月能达成700次拍卖,每次拍卖平均能吸引5次竞标,平台交易非常活跃。

(二)平台竞争优势解析

卖方上挂应收账款和买方竞标投资是TRE平台交易的基础。TRE平台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https://www.daowen.com)

1.方便

卖家不需要与TRE平台、买家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为卖家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性。这一点是其他融资的金融机构相当看中的。

2.自由

TRE平台不需要个人保证和全资产留置权,且融资无限制条件,给予了融资者更大的资金运用自由度。这也是其他金融机构很难做到的。

3.快速

TRE平台资金最快可以24小时到账,这对使用应收账款融资的卖方(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4.真实

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安排对TRE平台的竞争优势也有所助益。当一个企业将应收账款卖给第三方,同时承诺当应收账款的买方在规定时间不付款将无条件回购该应收账款时,通过TRE平台的这个交易究竟属于应收账款的销售还是一种融资行为呢?

美国不同的州立法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定义,但路易斯安那州将其定义为真实的销售行为,而非融资行为(我国对买方承诺无条件回购的,认定是融资行为)。这样的定义使平台上的交易争端不能适用贷款或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买方避免了可能存在的资产所有权争议,而且有利于卖方优化财务报表,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相当的意义,因此,有助于促进交易达成。

(三)平台交易的风险问题

现实世界里,很多事就像铜板的两面。TRE平台早期发展阶段是倾向于吸引大量卖家积累平台客户基础的,所以在致力于达成快速融资吸引卖家的同时,也相对牺牲了一定的安全性。而根据TRE的法律文件规定,发生风险是由买家独立承担的,与TRE无关,这是一个关键问题。

1.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成熟度不够

对平台上卖家的尽职调查和应收账款的核实是由TRE自己独立完成的。由于平台上的卖家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大多不具备成熟的财务管理系统,提供的财务报告也多是没有经过审计的,平台所能提供的卖家的信息准确度有限。另外,出于数量和速度的追求,很难将核实应收账款的工作真正做到实处,这就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2.TRE平台与最终付款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联系

TRE平台与最终付款人(债务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联系。因为卖方并不向TRE或应收账款的买家提供关于交易真实性和债务人付款能力的直接保证,这明显大大增加了欺诈和违约的可能性。

3.TRE只要求卖家对在TRE平台交易的账款进行UCC备案

在美国,一般的应收账款融资要求对卖方的所有应收账款进行UCC[《美国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备案,但TRE只要求卖家对在TRE平台交易的账款进行UCC备案。如果出现其他相关方对卖方非TRE交易账款具有第一留置权,且又占据了卖方资产很大的比重,就会严重限制平台的买家要求卖家履行回购责任的能力。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TRE就像保理商的角色,采用多重手段保障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投资买家的权益。例如,调查卖家与付款人之间的历史交易记录来考察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联系付款人内部人士来证实应收账款是否“在系统内部备案待支付”;雇用调查专家侦察是否有潜在欺诈交易及对卖家资金流动进行初步监控等。

TRE虽然也存在风险,但交易的活跃和快速已经是一个应收账款交易平台成功的展现,肯定有值得借鉴之处。当然,TRE的成功绝对脱离不了美国相对成熟的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制的保障与支持,这可能恰恰是国内目前保理与互联网金融结合在实务运用上所面临的最大难题。

虽然保理与互联网金融结合的操作模式有好几种,而且还在不断创新,但基本的背景还是为了解决卖方(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保理商的融资问题。2014~2015年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是一个跌宕起伏的一年,一方面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相对地,平台倒闭和老板跑路已经不算是新闻,让市场感到极度恐慌;而多数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创造出低风险的保理资产,却一直处于融资难所导致业务难拓展的困境,两者的结合可以使市场出现新的契机和动力。若能以应收账款的网上交易为契机,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和信用体系,降低交易的风险,同时再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想打造一个“应收账款交易和流转”市场,将给解决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难题带来很大的助益,同时也给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巨大支持。个别的操作模式只是一时性的手段,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安全的“应收账款交易和流转的市场”,才是保理业者要共同致力推进的宏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