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建州立官学——隋唐时期

二、独立建州立官学——隋唐时期

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科举制正式开始实施。而彼时宁波尚未独立建州。至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明州始建州,谓“明州”。同年唐玄宗又下诏说:“古者乡有序,党有塾,将以宏长儒教,诱进学徒,化人成俗,率由于是。斯道久废,朕用悯焉,宜令天下州县,每一乡之内,别各置学,乃择师资令其教授。”明州遂又建州学。唐会昌六年(846年),象山建县学(而鄞县、奉化、余姚、宁海四县当时只是相继建孔庙而已,一直到北宋年间才与慈溪、镇海一起相继建县学)。从宁波地方官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唐朝是新的历史起点,从此,宁波地方官学的办学框架以此行政规划为“蓝本”。

不过,当时明州的州、县学并不发达,入学资格比较宽泛,不像后来须经考试入学。其主要是向庶民开放,世家大族子弟在家中接受教育。入学后,修业年限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能通一经及以上者,即可毕业。毕业后,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参加科举考试,二是继续升学(一般最终还是参加科举考试)。州、县学虽治经学,大抵只“讲章句、课文字”而已,罕见名师硕儒执教其间,教学质量并不高,培养的人才也十分有限。自州、县学建立以来,隋唐五代时期中进士者仅有余姚虞九皋、慈溪张无择、奉化孙郃等,而象山县学则输送了“举明经之三传”的乡贡王关。寥寥无几,可谓汗颜!但是,进士及第后,官方以泥金(用金屑和胶水制成的颜料)书写帖子附于家信到家乡报捷,“乡曲亲戚例以声乐相庆,谓之喜信”,这种影响带来的崇尚读书、尊师重教的风气却得以传播,而进士们作为父母官的形象也成为时人学习的楷模,如张无择为官廉洁奉公,为人子极尽孝道,深受百姓爱戴,可谓有口 皆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