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上一层清旧制——民国初期

八、更上一层清旧制——民国初期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终结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制度。但1912—1949之间的37年,中国社会仍然处于动荡不安之中。宁波作为一个“早熟”的条约口岸,其地方教育被宏大的国内外政治潮流裹挟着而不断蜕变,一步步迈向教育的近代化。

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月3日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开始了一系列改革,教育改革是其重要内容之一。新政府首先将清廷学部改为教育部,蔡元培为首任教育总长,并于1月19日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14条)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11条),这两个法令内含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教育要求,促进了民国初年各地教育近代化的进程。9月2日,颁布实施民国教育方针,该方针完全否定了清末“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具有封建王朝色彩的教育宗旨,充分体现资产阶级关于人德、智、体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次日,公布“壬子学制”,之后又陆续颁布各种学校规程,对新学制加以补充和修改,至1913年基本完成,故统称为“壬子癸丑学制”。与癸卯学制相比,该学制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

在上述情形下,宁波顺应新的民国教育方针和学制体系,改革各级各类教育。1912年,根据民国的《小学令》和浙江省《对于小学教育的办法》,改学堂为学校,堂长亦改称校长,并对小学的设置、学制、宗旨、课程等做了如下改进:①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②小学分初等和高等,各以所属性质称城镇乡立、县立和私立三大类,原则上初小由城镇乡负责设立,高小由县负责设立,但鼓励经济基础厚实的城镇或私人开办高小;③初小修业年限为4年,实行男女同校,高小修业年限为3年;④废除读经科,初小的课程设修身、图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女子加设缝纫,高小的课程设修身、图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体操,男子加设农业,女子加设缝纫。据此,宁波城区新办、改办11所小学,各县建有高等、两等、初等小学校共511所,学生22661人(见表9)。由表9可见,小学校的数量和在校学生数较之清末“新政”,翻了一番。各小学校课程原则上以《小学令》为准,即转向与教育宗旨一致的课堂教学,但限于条件,各校课程多有变通。

表9:1912年宁波各属县(含余姚、宁海)所设小学、学生统计表

根据《中学校令》,对中学的设置、学制、课程等做了如下规定:中学校定为省立,由省行政长官规定校数及地点,经费由省支出。时宁波府中学堂划归省辖,改称省立第四中学。1916 年 8 月 22 日,应时任校长励建侯邀请, 孙中山先生由杭州抵甬,在省立第四中学讲堂发表演说,提出“振兴实业”“讲求水利”“整顿街衢”三点意见,宁波政教各界数百人聆听其教诲,其文发表于 《四明日报》。

各县可一县或联合数县设立中学,称为县立中学;私人设立中学,称为私立中学(1912年,陈训正、钱保杭、陈夏常等集资创办私立效实中学);专教女子的中学,称为女子中学。中学的修业年限为4年,开设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女子中学加设家事、缝纫等。

在普通中小学得到全面改革的同时,师范学校和实业学校也相应地得到发展。尤其是实业学校,与清末“新政”时期相比,办学更具规范性,种类和数量也都有所提高。1913年2月,旧宁属六邑人士新创办宁属县立女子师范学校(内设中学部),“以造就小学校教员及蒙养园保姆为目的”,开设国文、算术、伦理、教育学、生物、理化、地理、英文、法制经济、读经、图画、唱歌、体操、缝纫、烹饪等,首届招生17人。

总之,从教育近代化进程看,宁波在民国初年的教育改革在教育宗旨上划清了与旧教育的界限,适应了中国社会由君主专制政体向民主共和政体转变的历史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