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幼儿诗的定义

三、幼儿诗的定义

多数研究幼儿文学的研究者认为,幼儿诗是上世纪初随着白话文运动兴起,一些以儿童尤其是幼儿为创作对象的诗。具体来说是“适合幼儿听赏、诵读的自由体短诗”,这是目前相当数量幼儿文学教材采纳的定义。这个定义过于狭窄,我们从幼儿诗发展的历程来看幼儿诗,就应该注意到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一些歌谣甚至在文字创造出来之前就已经被创作并流传下来。由于幼儿在识字和理解力方面的局限,区别于儿歌的纯粹幼儿诗是很难界定的。在人类生儿育女的历程中,人们自觉不自觉地给幼儿诵读各种歌谣、诗歌,目的并不一定是让幼儿理解和欣赏,而更多是一种带有熏陶意味的自我陶醉和自然的交流,尽管这其中有一部分是比较浅显乃至富有童趣意味的诗歌,但让幼儿理解和欣赏显然为时尚早,我们并不否认这种诗歌交流的意义,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也可以想见人们仍然会给幼儿吟诵一些幼儿并不一定能够理解,懂得欣赏的诗歌。正如胎教音乐,并非专门创作给胎儿欣赏的音乐才叫胎教音乐,实际上刻意创作的胎教音乐还很难达到古典音乐的艺术高度和广泛接纳的程度。

从国际学术潮流来看,本质主义受到了深刻的质疑,对本质的界定往往费力不讨好。今天人们更加认识到概念的定义应该从概念的发生、发展、变化的历史的角度去理解概念含义的丰富性,同时也注重当下的实际去理解概念的真实含义。因此,我们将幼儿诗的定义分为广义的幼儿诗和狭义的幼儿诗。广义的幼儿诗是人们意在尽可能早地与幼儿分享的古今中外的优秀诗篇,这些诗篇是以幼儿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并产生审美愉悦、内容相对浅白、节律比较悦耳的富有寓意的诗篇。狭义的幼儿诗是指人们为学龄前儿童创作的简单浅白、相对短小的诗篇,在创作的意图上力求符合幼儿的审美体验,便于幼儿吟诵、欣赏的自由体新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