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1
2026年02月13日
案例21
姐姐申请宣告弟弟死亡案([2005]石民特字第2号)
胡某(未婚),男,1964年1月30日出生,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与申请人廖某系同母异父的姐弟关系,从小随廖某生活。1999年3月20日中午,胡某离家出走,不知去向,申请人用各种方式寻找,无音讯。申请人于2001年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法院以(2001)石民特字第6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胡某为失踪人。继宣告失踪后,虽经申请人和其他亲属多方查寻,仍然下落不明。法院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2005 年7月8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出寻找胡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为1年,届满胡某仍然下落不明。(https://www.daowen.com)
法院认为,胡某自出走之日已有7年多的时间没有音讯,特别是被法院宣告失踪后也已届满4年,虽经申请人、其亲属直至法院在报刊公告查寻,仍下落不明,确应依法推定其死亡。申请人廖某系胡某的近亲属,符合法律规定宣告死亡的条件,应予准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判决宣告胡某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