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知识产权
2026年02月13日
第三节 知识产权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相关规定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民通意见》第133-13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相关规定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民通意见》第13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https://www.daowen.com)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相关规定
《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民通意见》第13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七条 【发现权、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