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文网
搜索
首页>
图书频道>
政法>
法学
第四节 联营
2026年02月13日
版权
第四节 联营
第五十一条 【法人型联营】
企业
之间或者企业、事业
单位
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
主管
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https://www.daowen.com)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