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漠北酒局与大都酒海

元代漠北酒局与大都酒海

酒局一词,数见于《秘史》。除一八七节译作古鲁额(kürü‘e)外,他处均作秃速儿格(tüsürge)。按动词tüsür(《华夷译语》音译为土俗儿)译云倾。tüsürge《秘史》第一三〇节译为瓮。《蒙文总汇》译为喷壶。故所谓酒局者,必为一种巨大的盛酒之器也。

《秘史》第二一三节记成吉思汗命其保兀儿臣(Ba'-urchin,译言膳人)孛罗忽勒(Burughul)及汪古儿(Ö-nggür)坐于大酒局左右。第二三二节及二七八节言门内二人拿(baritughai)酒局。第二四五节记帖卜腾格里(Teb Tenggeri)进成吉思汗帐,坐于酒局西边。是酒局一物,必为幄帐中重要陈设之一,其所在地又必临近帐门也。

关于酒局,《秘史》无详细描写。顾中外史料,均见记载。名虽不同,实物则一。吾人参照比较,犹可考知此一代制度也。

《秘史》第一八七节,帖木真以所获王罕金酒局、器皿(altan gürüge ayaqa saba)赐巴歹(Badai)及乞失里黑(Qishiliq)。吾人试读东罗马Menander Protector记载,知北族君长,至少自六朝以来,饮器酒瓶及大壶,皆金制也。[1]

一二四六年四月,普拉诺·迦尔宾尼(Plano Karpini)在拔都帐,见帐内近门处设一桌,桌上置饮料(大半为奶酒),盛以金银器皿。[2]

鲁布鲁克(Rubruk)自述其一二五三年六月离Soldaia后初遇蒙古时,宛若置身另一世界。门口有一桌,上设杯盏及一革囊,盛奶子或它种饮料。[3]至撒里答(Sartach)帐,觐见时,见幄帐门口有一桌案,上陈马湩及杯盏。[4]至其觐见拔都时,又见幄殿入口有桌案,上陈马湩及嵌饰宝石之金银大盏。[5]一二五四年他在和林觐见蒙哥汗时,亦谓帐口有桌案,上设马湩。

卡尔宾尼及鲁布鲁克在蒙古将官或君主帐中所见之帐口酒案,与《秘史》之酒局,当为一物。形制虽有精粗之别,而作用则一。然则所谓酒局者,幄殿贮酒之器也。大抵蒙古时代,宴飨为国家大事之一,参加之人甚多,所需马湩之量亦甚巨。帐内特设酒局,以为临时挹取酒湩之地。而掌司御宴之保兀儿臣,亦即面北坐于此物左右,以与可汗宝座遥遥相对也。

酒局之用途既明,吾人始可以进而讨论别种形式之酒局矣。鲁布鲁克谓和林皇宫大殿门口,有巴黎金器匠制造之大银树。树下有四银狮,口吐白色马湩。有四管通树顶,每管泻出饮料一种,即葡萄酒、黑马乳、蜜酒及米酒是也。[6]此银树之制作,固甚精巧。就其作用言,亦为酒局之一种。盖宫内陈设,随国势隆盛而改观也。

冯云鹏《金石索》“金索三·杂器之属”收录元至正辛丑(一三六一年)朱碧山所制银槎杯图,并附《朱竹坨银查歌》一首。据云:“杯以银为之,形如槎,空其中,有口,以出入酒。”惜冯氏昆仲仅见杯图,未睹原物,不知其形制大小。中国历代饮酒之器,种类至夥,然以枯树为象,他代似未之见。今读鲁布鲁克纪行所记和林酒树,颇疑所谓银槎杯者,乃朱碧山仿制之蒙古酒局也。此器至奇。布歇尔(Bushell)于其《中国艺术》(L'Art Chinois,p.127)表彰于前,一九一四年比人汪黑(Vanhée)又于《通报》(页一九一)刊其图于后。顾二人均以奇器视之,未明其渊源。兹特指出,用谂世之关心元代文物者。

酒局乃幄殿门口盛酒及放置杯皿之器。虽因时代关系,形制不同,而其物要为漠北幄殿中之陈设,非汉地所固有也。及蒙古入主中土、奠都燕京,遂于“登极、正旦、天寿节会朝之正衙”大明殿内,亦设置酒局。此则清室因萨满教(Shamanism)关系,于坤宁宫设置两大锅灶,同一意义。质言之,即移其漠北幄殿固有器物于大都宫殿,以便举行其旧有仪式也。《辍耕录》卷二一“宫阙制度”条:

〔大明殿〕中设七宝云龙御榻。……前置灯漏,贮水运机,小偶人当时刻捧牌而出。木质银裹漆瓮一,金云龙蛇绕之,高一丈七尺,贮酒可五十余石。雕象酒桌一,长八尺,阔七尺一寸。玉瓮一。

此木质银裹漆瓮,又名酒海。同书卷五“劈石斧”条:

天子登极、正旦、天寿节御大明殿会朝时,则人执之(指劈石斧),立于酒海之前。

又《元史》卷八〇《舆服志》“殿上执事”条:

酒人凡六十人:主酒(国语曰答剌赤,Darachi)二十人,主湩(国语曰郃剌赤,Qarachi)二十人,主膳(国语曰博儿赤,Ba'urchi)二十人。冠唐帽,服同司香。酒海置漏南,酒人北面立于酒海南。

吾人就《辍耕录》及《元史》所记酒海与漏之位置推之,不难知两书之酒海,即木质银裹酒瓮也。“酒人北面立于酒海南”,犹为《秘史》二一三节保兀儿臣“面北坐”之遗制。然则酒瓮、酒海、酒局,实一物也。

大明殿中酒局制作之时日,吾人今日犹可考得之。《元史》卷一三《世祖本纪》:

〔至元〕二十二年正月壬寅,造大樽于殿。樽以木为质,银内,而外镂为云龙,高一丈七尺。

《元史》虽只言造大樽于殿,而未明言为何殿,顾就此大樽质料、形式、尺寸考之,与《辍耕录》所志大明殿酒瓮悉合。则定其制造时期为西历一二八五年三月六日,而酒局又称大樽,非穿凿也。

马可波罗自谓时常出入宫禁,至元二十九年(一二九二年)始离中国。大明殿中大樽式酒局,彼自有亲见之机会。吾读其行纪中所述大都宫殿中大酒瓮,窃疑其即至元二十二年(一二八五年)所造之大明殿大樽也:

殿中有一器,制作甚富丽,形似方柜,宽广各三步,刻饰金色动物甚丽。柜中空,置精金大瓮一具,盛酒满,量足一桶。柜之四角,置四小瓮,一盛马乳,一盛驼乳,其它则盛种种饮料。柜中也置大汗之一切饮盏。有金质者甚丽,名曰杓,容量甚大,满盛酒浆,足供八人或十人之饮。列席者每二人前置一杓,满盛酒浆,并置一盏,形如金杯而有柄。[7]

大都除大明殿之外,其它宫殿亦置有酒海。明洪武初,工部郎中萧洵奉命参加毁元旧都,归著《故宫遗录》。据其所见,广寒殿、大明殿后之延春堂,皆设有酒海。惜叙述简略,形式不详。今可知者,惟万寿山顶广寒殿,有可贮三十余石之大酒瓮。《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年十二月己丑,“渎山大玉海成,敕置广寒殿”。惟其质为黑玉,“有白章,随其形,刻为鱼兽出没于波涛之状”。[8]与马可波罗所见者,形式花纹俱异。

皮袋盛马湩置于木案之上,为今日巴失基尔德(Bashkirds)人室内主要家具。是酒局之制,在北方民族中,犹有存者。

(原载《东方杂志》一九四三年第三九卷第九号)

[1]亨利·玉耳:《中国及通往其地之路》(Cathay and the Way Thither)第一卷,第二〇九页。

[2]《普拉诺·迦尔宾尼行纪》,里施(F.Risch)德译本,第二二八页。

[3]《鲁布鲁克东方行纪》,柔克义(Rockhill)英译本,第八一页。

[4]同上书,第一〇四页。

[5]同上书,第一二三页。

[6]《鲁布鲁克东方行纪》,柔克义(Rockhill)英译本,第二〇八页。

[7]《马可波罗行纪》,冯承钧汉译本,第三四九页。

[8]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一“宫阙制度”条。
〔补:《光明日报》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北京北海团城玉瓮亭”条载:“北京北海团城玉瓮亭建于一七四九年(清乾隆十四年),亭内陈列一块黑色整玉雕成的大玉瓮,高零点七米,直径一点三五米,重约三千五百公斤。瓮身刻有鱼龙海兽,姿态生动,是我国现存年代最早,形体最大的传世玉器。”此大玉瓮,显然即元代广寒殿的大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