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上篇

其初,国贵贱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勇健者谓之始波罗,亦呼为英贺弗。肥麤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麤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此官特贵,惟其子弟为之。又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官甚高,耆年者为之。谓发为索葛,故有索葛吐屯,如州郡官也。谓酒为匐你,〔故有匐你〕热汗,热汗掌监察非违,厘整班次。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有时置附邻可汗,〔附〕邻狼名也,取其贪杀为称。亦有可汗位在叶护下,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

四十年前(一八九九年)德人夏德氏(Fr.Hirth)著《暾欲谷碑跋尾》[1],刊入于拉德洛夫(W.Radlof)之《蒙古古突厥文碑铭》第二辑[2]。夏氏文中曾着手研究此段官号。然亦仅选择若干易于勘同者(夏德语),予以诠释而已。

一九一四年,法国伯希和氏著《鄂多里克书中之酒名》一文言:“第八世纪末,杜佑于其《通典》中,著录一段突厥文字及官号。……夏德氏曾举其中数词加以考释,然全文则颇值细详研究也。”[3]伯氏之言,距今已二十余年。东西学者仍未见有研究此段全文者。即伯氏本人亦仅于一九二六年复著一文再论“匐你”而已。[4]

此段突厥字中有若干字之勘同,确非难事。然其中数词,至今尚未能解释。今将其可知者一一予以考释。其不能勘同之数词,则仍付阙如。

(一)其勇健者谓之始波罗,亦呼英贺弗

“始波罗”一号,复有“沙波罗”、“沙钵略”、“乙失钵”等异译。夏特氏拟定为Yschbara,殆无异议。盖唐代音译族国字,常将首音省去。首音为y或i者尤然。若“室点密”之对音为Istemi是也。然则Yschbara之译作“始波罗”,固为唐代之通例也。Isbara(即夏德之Yschbara)在突厥文《阙特勤碑》为一马名。在初期突厥可汗之名称中亦屡见之,殆皆取“勇健”之意也。

英贺弗,《太平寰宇记》作“英贤服”。“贤”乃“贺”之形讹,“服”又“弗”之音讹,当以“英贺弗”为正。“弗”或可作“服”。但《太平寰宇记》系全袭《通典》之文,故不可据。至于《通典》之“英”字,则又为“莫”之讹。考之我国载籍,“莫贺弗”为官名,“英贺弗”则从未见著录。

《魏书》卷一〇〇《乌洛侯传》:“无大君长,部落莫弗,皆世为之”。“莫弗”殆为“莫贺弗”之省。又《隋书》卷八四《奚传》云,奚分五部,其第二部名“莫贺弗”,每部俟斤一人为主帅。又同卷《契丹传》载开皇四年(五八四年),契丹“率诸莫贺弗来谒”。其在北方者名室韦,分为数部,其中南室韦渐分为二十五部,每部有“馀莫弗瞒咄,犹酋长也”。北室韦分为九部,“其部落渠率号乞引莫贺咄,每部有莫何弗三人以贰之”。乌洛侯、室韦、契丹、奚为我国东北部族,皆有“莫贺弗”一号,他处部族则未之见。然则此号盖本为东北室韦、契丹集团所故有,而突厥借用之,用以名其勇健之人也?

“莫贺弗”与“莫贺咄”(Boghatur)之字根,当同出于“莫贺”(bagha),蒙文bagha译言“幼”也。殆有少壮之意欤?

(二)肥麤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

突厥文酒字除本节所著录之匐你(begni)一古字外,普通称酒曰速儿麻(surma)[5],然与“大罗便”之译音不合。蒙古语酒为“答剌孙”(darasun)[6]。《元史·兵志》:“掌酒者曰答剌赤(Darachi)。”岂突厥借用他族官号,其字与Dara有关欤?

唐人读三为sam。突厥文sam意为“药剂”[7]。蒙古初期人名官号,多袭突厥之旧(参看《突厥、蒙古之祖先传说》)。此sam一字在成吉思汗先世及同时人名中亦屡见之。秘史有Sam-sochi(挦锁赤),拉施都丁书作Sam Sauchi,《蒙古源流》作Samsuchi《圣武亲征录》三·哈初来,拉施都丁书作SamQāchūlai。此Sam一字当即由突厥时代“三大罗”之“三”字而来也。

(三)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

哥利即突厥语qari,汉文“老”也,一译“割利”。《唐书》卷八八《张长逊传》:“张长逊为五原郡通守,遭隋乱,附突厥,突厥号为割利特勤(Qari Tegin)。义兵起,以郡降。”“割利特勤”,译言“老王”。“达官”可能是“达干”(Tarqan)之别译,详见拙作《答剌罕考》。

(四)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

唐代突厥文碑铭中著录之马字,为at。故知《通典》所谓突厥人谓马为“贺兰”者,决非普通之马。

吾人一见“贺兰”二字,应立即想及宁夏之贺兰山。此山以“贺兰”为名,首见《隋书》。《隋书》卷二九《地理志》“灵武郡宏静县”条注云:“开皇十一年置,有贺兰山。”自此以后,此山至今尚沿用此名。南宋末年蒙古人已称之为Alashan,当亦贺兰山之讹转也。[8]

《元和郡县图志》卷四“灵州保静县”条,“贺兰山在县西九十三里,山有树木青白,望如駮马。北人呼駮马为贺兰。”《太平寰宇记》卷三六“灵州废弘静县”条:“贺兰山在县西九十三里,山上多有白草,遥望青白如駮马。北人呼駮马为贺兰,鲜卑之类多依山谷为氏族,今贺兰姓者皆以此山名。”按駮与驳通。《说文》:驳,“马色不纯”。由是知“贺兰”,非普通马,乃一种颜色不纯之马也。

唐代突厥之北有駮马国。《通典》卷二〇〇:“駮马国……马色并駮,故以为名”。此条之末并有注云:“突厥谓駮马为曷剌,亦名曷剌国。”《太平寰宇记》及《文献通考》皆袭此文。《新唐书》卷一四二下:

駮马者或曰弊剌,曰遏罗支。……以马耕田,马色皆駮,因以名国云。

《元和郡县图志》及《太平寰宇记》谓北人称駮马为“贺兰”,而《通典》及《新唐书》则又曰突厥谓駮马为“曷剌”,为“弊剌”或“遏罗支”[9],是“贺兰”与“曷剌”乃一字之异译,不过一为北魏以来相沿旧名,一为唐代之新译耳,所指皆驳马也。由是吾人复可推论唐代突厥北方曷剌国,当即拓跋氏初期高车分族[10]贺兰部之裔胄,而贺兰部殆即因其马色得名,未必因其居近贺兰山也。

西方学者自法国沙畹至现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孛德伯格(P.A.Boodberg)皆主张贺兰为突厥、蒙古字ala、alaq之音译,显然都以贺兰山即今Alashan(阿拉善)为根据[11]。按突厥字ala之意仅为“杂色”、为“斑驳”。蒙古字alaq为“花色”[12],用以形容各种物品,但《通典》明言“谓马为贺兰”,未可只着眼于颜色也。

依可失哈里字典,突厥文qulan为“野马、野驴”。《蒙文总汇》卷五页一二qula为“黑鬃黄马”。蒙古文qulan为“一种黑尾栗灰白三色混合之野马”。满文亦同[13]。波斯人亦借用此外来字qulah,释义为“黄灰色(马)”[14]。然则以qulan与贺兰勘同,似较ala、alaq为优也。qulan ulus-un ildu《蒙文总汇》译为“贺兰刀”[15],足见早有人以贺兰为qulan之音译矣。

《通典》虽明言“苏尼”为“掌兵之官”,惜未能复原。突厥人名有“苏尼失”,当与此字有关。按蒙古初期,部族名称来源多甚远古。如“雪干”(Sügen),似即北魏初年之“薛干”。元初“雪你惕”(即Sünit)、今日之苏尼特或亦昉于苏尼乎?阙必为Kül Tegin(阙特勤)之Kül。

(五)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

突厥文“黑”为qara。故知“珂罗便”之“珂罗”,即qara之对音。“黑色者”之“者”字,似甚重要。吾人试比较“酒器”为“大罗便”,与“黑色者”为“珂罗便”之文,则“便”字必为一字尾,似表示文法家所谓主格词尾也。

“啜”为突厥常见之官号。“珂罗啜”复原为Qara Chur,所谓以颜色名官也。

(六)谓发为索葛,故有索葛吐屯

“索葛”为突厥文saqal之对音,意为“须”。本文云“谓发为索葛”,“发”字似为“须”之伪,盖涉上文“须发”之“发”而误也。蒙文谓“须”亦曰saqal。耶律楚材号“吾图撒哈里”(Urtu Saqal),意即“长髯人”(《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是也。《新唐书》卷三一五下云突骑施(Türges)有“索葛莫贺”部(Saqal Bagha)。又有人名曰“娑葛”,殆误官号为人名也。

“吐屯”为监察之官,详下篇。“索葛吐屯”,复原为Saqal Tudun。

(七)谓酒为匐你,[故有匐你]热汗,热汗掌监察非违、厘定班次

就本段行文言,本节必加“故有匐你热汗”一语,始与其他句文义相称。就近世对于“匐你”之研究,言“匐你”与“热汗”亦系二字,非一字。伯希和曾著两文以考“匐你”一字。[16]

夏德似乎以“你”字应该为“尔”,故以“匐你”之古音为po-ir,(“匐你”末一字今读为ni。)即bor,“酒”也。[17]“此对于中国古音乃是一极堪注意之例。假如予之勘同不误,‘匐你’二音仅构成突厥语‘酒’字即‘匐你热汗’(大概Bor与Jitkhan、Jerkhan或类似之音相联成)之前半。”[18]

夏特氏读“匐你”为po-ir,并主张其对音为bor。一九一四年伯希和已指其谬,勿庸再赘。至其以“热汗”为突厥“酒”字之下一半更误。因“匐你”已为“酒”之对音,“热汗”则官号也。

十三世纪鄂多里克于其叙述南宋故都临安时曾著录一种酒,名为bigni。玉尔(H.Yule)在其名著《契丹及通往其地之路》(Cathay and the Way Thither)一书中(第二册,页一九九至二〇〇),以为乃波斯文bagni一字之异写,并言高加索山诸族有称其酒曰bagni者。鄂多里克殆在汗八里与阿兰人(Alains)接触而得闻此字也。(《通报》,一九一四年,页四四八——四四九)但此字实非波斯字,如玉尔所主张。而且事实与玉尔之说正相反,乃突厥字而为波斯采用也。

伯希和氏曾在《通报》发表短文两篇专考此字,前已言之。据伯希和之研究,“匐你”古音为bak-ni,即bagni之对音。在现代之各种突厥方言中已不存在。但在若干突厥遗文中,尚见著录。如外蒙Shine-usu之回纥文碑,如斯坦因(Stein)在敦煌发见之突厥文件,如可失合里(Kashghari)一〇七三年著成之《突厥文字典》及伊本·木哈那(Ibn Muhanna)之《大食突厥字汇》,皆著录此字。其见于它种著作者,除上举之鄂多里克书外,尚有拉施都丁之《史集》云。

“热汗”一字,他处未见。

(八)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

突厥文“肉”为et,读音与“安禅”相差甚远。故知突厥必另有“肉”字,待考。

“具泥”二字,依本段文例,当为官号。但在唐代史籍中,似乎亦仅此一见。

(九)有时置附邻可汗,[附]邻狼名也,取其贪杀为称

自乌孙以后,突厥民族咸谓其祖先为狼所生,蒙古民族亦承受之。拙著《突厥蒙古之祖先传说》,曾研究此传说在塞北之演变。然则可汗以“附邻”为号者,殆不仅取其贪杀也。“附邻”有“步利”、“附离”等异译,皆突厥文böri之对音,汉语“狼”也。可汗之下脱“附”字,应云“附邻,狼名也”。“附邻”当为böri(n)之对音,收声n尚未消失。

(十)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

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殆即ev之音译。“遗可汗”之号他处未见。细揣《通典》本文之意,“遗可汗”殆即一族之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