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云:
……乌孙王号昆莫,昆莫之父,匈奴西边小国也。匈奴攻杀其父,而昆莫生,弃于野,乌嗛肉蜚其上,狼往乳之。单于怪以为神,而收长之。
《汉书》卷六一《张骞传》云:
乌孙王号昆莫。昆莫父难兜靡,本与大月支俱在祁连敦煌间,小国也。大月氏攻杀难兜靡,夺其地,人民亡走匈奴。子昆莫新生,傅父布就翖侯抱亡置草中,为求食,还见狼乳之,又乌衔肉翔其旁,以为神,遂持归匈奴,单于爱养之。
班固之说较司马迁为详。《史记》仅言狼乳,而《汉书》则复增傅父抱亡等饰词。此正民俗学家所谓时代愈近传说愈详之例也。按史公与张骞同时,其说似得自博望侯之口述。当时东西交通未畅,故其说尚朴实无华。班固上距史公已数代,不惟当时使者相望于道,即其本人亦曾从军北征,勒铭燕然山。则《汉书》于乌孙祖先传说有所增饰者,就时代与地位言,固甚合理也。
乌孙人名之保存于今者尚夥。而现在能复原者,犹不易见。然其中有一人名极堪引吾人之注意,即《汉书·西域传》之乌孙王拊离是也。此拊离一名,当与唐代史籍中之“附邻”、“步离”、“附离”,及元代史籍中之“播里”、“不里”等,同为突厥文böri之对音。böri一字在突厥文《阙特勤碑》东面第十二行已著录,其意为“狼”。《通典》卷一九七亦早已言之。然则王以狼名,殆亦与乳养其先祖之神兽有关欤?
世人对于乌孙种属问题,尚多异议。其以先世传说及拊离之名为证,而遽视为突厥者,犹难置信也。《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云:
俗云:匈奴单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国人皆以为神。单于曰:“吾有此二女,安可配人,将以与天。”乃于国北无人之地筑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请天自迎之。”经三年,其母欲迎之,单于曰:“不可,未彻之间耳。”复一年,乃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嗥呼,因穿台下为空穴,经时不去。其小女曰:“吾父处我于此,欲以与天。而今狼来,或是神物,天使之然。”将下就之。其姐大惊曰:“此是畜生,无乃辱父母也!”妹不从,下为狼妻而产子,后遂滋繁成国。故其人好引声长歌,又似狼嗥。
又《周书》卷五〇《突厥传》云:
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托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子孙蕃育渐至数百家。经数世,相与出穴,臣于茹茹,居金山之阳,为茹茹铁工。金山形似兜鍪,其俗谓兜鍪为突厥,遂因以为号焉。……(大统)十二年……铁勒将伐茹茹,土门率所部邀击破之,尽降其众五万余落,恃其强盛,乃求婚于茹茹。茹茹主阿那瓌大怒,使人骂辱之曰:“尔是我锻奴,何敢发是言也?”
突厥与匈奴之关系如何,与本文无涉,姑置勿论。其最堪注意者,《史记》、《汉书》仅言乌孙王子为狼所乳,在《魏书》则竟为高车始祖父,在《周书》则为突厥始祖母。是初为乳养神兽,逐渐演变为种族之祖先矣。至于《魏书》中台下所穿空穴,在《周书》不惟变为山中洞穴,而且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矣。流传愈久,增饰愈多,迨至蒙古,此段传说,更变成极富文学趣味之故事。试读下文所引拉施都丁书及阿不勒哈齐书之记载,可以知之。
又《魏书》所言之天,非普通意义之天,乃萨满教所崇拜之天(Tengri),最当留意。至《周书》所言突厥为茹茹铁工或锻奴事,则亦后世蒙古熔矿开山,元旦君臣捶铁之渊源也。
《新唐书》卷二一七下《回鹘传》“薛延陀”条云:
初延陀将灭,有丐食于其部者,延客帐下,妻视客,人而狼首,主不觉,客已食。妻语部人共追之。至郁督军山,见二人焉,曰:“我神也。薛延陀且灭。”追者惧,却走,遂失之。至是,果败此山下。
由此观之,此塞北之狼,非仅为其种族祖先,且直为护国神兽。狼之出没去留,悉与其民族盛衰有关。
依突厥人之意,本族由狼繁衍,似较他种优越。其理由虽不可知,而可汗固尝以此自骄。《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云:
〔毗伽可汗(Bilge Qaghan)〕俄又遣使请和,乞与玄宗为子,上许之,仍请尚公主,上但厚赐而遣之。……乃遣中书直省袁振摄鸿胪卿往突厥,以告其意。小杀(Shad,即毗伽可汗)与其妻及阙特勤(Kül Tegin)、暾欲谷(Toyuquq)等环坐帐中,设宴谓振曰:“吐蕃狗种,唐国与之为婚,奚及契丹,旧是突厥之奴,亦尚唐家公主。突厥前后请结和亲,独不蒙许,何也?”
突厥自认狼种,故虽早离金山故地,犹名新居曰狼山,示不忘旧。唐初突厥灭后,亦尝因突厥地名,于安北都护府,设置狼山州。突厥有时置“附邻”可汗,附邻即拊离,华言狼也。可汗侍卫之士,亦称“附离”。是狼之一词,乃其最喜用之名词也。至于突厥民族徽识,亦用狼头以为饰者,盖所以表示其种族之根本。《通典》卷一九七:
旗纛之上,施金狼头。侍卫之士,谓之附离,夏言亦狼也。盖本狼生,志不忘其旧。
因此中国天子,往往赐突厥某人以狼头纛,以行其分裂之策。《隋书》卷五一《长孙晟传》云:
玷厥之于摄图,兵强而位下,外名相属,内隙已彰,鼓动其情,必将自战。……因遣太仆元晖出伊吴道后诣玷厥,赐以狼头纛,谬为钦敬,礼数甚优。
若突厥可汗在中国边陲树立傀儡政权,亦必赐以狼头纛,谬为钦敬。《旧唐书》卷五五《刘武周传》云:
突厥立武周为定杨可汗。遗以狼头纛。
唐代王孙贵胄游戏,亦以狼头纛为玩具。《新唐书》卷八〇《常山王承乾传》云:
又好突厥言及所服。选貌类胡者,被以羊裘,辫发,五人建一落,张毡舍,造五狼头纛,分戟为阵,系幡旗,设穹庐自居。使诸部敛羊以烹,抽佩刀割肉相啖。承乾身作可汗死,使众号哭,剺面奔马环临之。忽复起曰:“使我有天下,将数万骑到金城,然后解发,委身思摩,当一设(Shad),顾不快哉!”左右相私语,以为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