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
唐穆宗长庆二年(822年),唐朝与吐蕃会盟。当时吐蕃赞普为可黎可足,“策署彝泰七年”[16]。吐蕃年号只此一见。很可能吐蕃赞普本无年号,这只是偶然仿效汉制而已。
依西藏典籍传说,“时轮学说(Kālacakra)发展于北方苫婆罗国(Chambhala)。十世纪下半叶从此地输入中天竺,以后又经加湿蜜罗传来吐蕃,1027年在吐蕃引起六十年一轮的年历输入”[17]。
苫婆罗国内有徙多河(Sita)[18]。据《大唐西域记》,此河即今塔里木河。这就不能不令人联想到粟特文历书残片出土之地——高昌了。
汉历六十年一轮,称为一个甲子,因为是从甲子年开始的。藏历亦以六十年为一轮。印度人称六十年一轮的第一年为Prabhava,藏文与之相应的字为Rab-'byun,译言胜生。故藏人用胜生称呼一个六十年轮。汉历十干与十二支相配为一轮,藏历则以五行与十二属相配为一胜生,每个胜生的第一年是火兔年。藏历十二属的次第与突厥、蒙古两族相同。藏历之前,以五行与十二属相配,就目前所知,似乎只见于高昌残历。
五行之说首见于《尚书·洪范》,自汉朝以来即在中国人思想中占着很重要的地位。五行之次序,在《尚书·洪范》中是水、火、木、金、土。这与两汉之际为谶纬神学所采取的五行次第是不同的。《淮南子》卷三《天文训》:“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兽苍龙,……其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兽朱鸟,……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兽黄龙,……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兽白虎,……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兽玄武,……其日壬癸。”后来人讲五行,都遵循这个次第。高昌粟特文残历、吐蕃年历之五行次第与《淮南子》所列举者完全相同,而与从粟特人那儿输入的七曜中火、水、木、金、土等五星次第不同,这显然不会是偶然的巧合,相反,可以证明高昌残历和藏历中的五行来源于中原的阴阳五行之说。不仅如此,高昌残历以五行和十二兽相配的事实,使我们有理由认为它与西藏的胜生俱有某种继承关系,并进而推想徙多河上的苫婆罗国或许就是841年回鹘西迁后在今吐鲁番建立的高昌回鹘国。
十干与十二支相配,只能以单配单、以双配双。甲与十二支相配,得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此所谓六甲;乙与十二支相配,得乙丑、乙卯、乙巳、乙未、乙酉、乙亥。在六十年一轮中,只有甲子,绝无甲丑;只有乙丑,绝无乙子。因此,五行中每一字即可代表十干中相邻的两干。换句话说,木既代表甲,亦代表乙。如木鼠、木牛,即甲子、乙丑。其他火、土、金、水亦然。高昌残历用五行与十二属相配,每隔一日记木、火、土、金、水五行之名者,原因即在五行之一名可配二日也。藏人往往在五行之上再加阴(mo)、阳(pho)。如藏历第一胜生第一年为阴火兔年(me mo yos),第二年为阳土龙年(sa pho'brug),第三年为阴土蛇年,第四年为阳金马年等等,其实全无必要,故亦不甚流行。
十二兽纪年为藏族同胞人人所熟知。干支相配六十年一轮的胜生则用于书籍、契约、公文、书信等等。所以即使在藏历创制后的一〇四〇年,宋仁宗遣刘涣使邈川(今青海乐都)见唃厮罗,厮罗“道旧事”仍“数十二辰属,曰兔年如此,马年如此”[19]。足见吐蕃上下平时纪年止用十二兽,不用干支。
青海佑宁寺也摄班珠尔(以孙波堪布著称)乾隆十三年(1735年)著《印度、汉族、西藏、蒙古圣教史如意宝树》,其书页二七三至二八四为“方格年表”(Rehu-mig),记宋仁宗天圣五年丁卯至乾隆十一年丙寅(一〇二七——一七四六年)七百二十年间的西藏大事。这个年表的第一胜生第一年为火兔年,那么它相当于公历哪一年呢?
自匈牙利人Csoma de Koros所著《藏文文法》把这个火兔年误算为一〇二六年,嗣后踵其误者甚众。一九一三年伯希和著《西藏年代学中的六十年循环制》一文,始订正为一〇二七年,并作一甲子、公元对照表附于文末[20]。一九三五年钢和泰著《西藏人六十年循环制》,有中历、藏历与公历对照年表,刊于《华裔学志》。
无论以上两表使用是否方便,均须置于案旁方能查阅。其实藏历纪元与公历互换,无须查表即可推算出来。兹举二例如下:
藏历换算为公历:萨班(Sa-skya Pandita)于第四胜生火马年(丙午)见阔端太子于凉州。按火马年为第四胜生的第四十年。前三个胜生(即三个六十年)加四十年再加1026年(第一胜生第一年为1027年)即所求萨班见阔端之公历年份,是为(4-1)×60+40+1026=1246年。如果用公式来表示,则第m胜生第n年的公历为(m-1)×60+n+1026年。
公元换算为藏历:宗喀巴(Con-kha-pa)卒于一四一九年,1419-1026=393年,则宗喀巴死于藏历纪元后第三九三年。393÷60=6余33,则此年为藏历第六胜生第三十三年,是为土猪(己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