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徽宗朝的货币
当十大钱
北宋的货币状况到了徽宗朝,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一变化与北宋后期政治生态、周边环境的变化息息相关。
神宗朝实行变法后,朝廷中发生了自开国以来最大的政治动荡。官员们以变法画线,形成变法派(也称新党)和反对派(也称旧党)两大阵营。新党以王安石为首,旧党以司马光为首。两党本是学术思想和施政观念不同,但又夹杂了士大夫的意气之争和官僚政治的权力之争。在皇室内部,执掌权力的皇帝或对权力有着强大影响力的太后也意见不一,于是一派掌权,就贬斥另一派官员;不久帝位更替,另一派上台,又贬斥政治对手,推翻对手的政策。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崩,哲宗继位,一年半之内,王安石、司马光也相继去世。新旧两党领袖虽逝,皇室的摇摆和反复却增进了官员的侥幸和投机,使宋朝在远高于此前任何时代的经济水平下,潜藏了深刻的危机。
元符三年(1100),哲宗崩,神宗的向皇后(时为太后)力主端王赵佶继位,向皇后以“权同处分军国事”垂帘。赵佶继位后改次年为“建中靖国”,在改年号御札中表示“本中和而立政”。但是仅一年,向太后崩,徽宗一改“中和”,为显示励精图治,崇尚神宗“熙宁”的变法,改年号为“崇宁”,又尽贬旧党官员,起用新党人物,重又推行一套新政办法。
徽宗起用的新党人物中,最为重要的是蔡京。当年神宗初行变法时,蔡京还只是一个初登进士的青年,派为地方官吏。因为态度新进,依附新党,逐步迁升至知开封府。但是在哲宗初年司马光为相时,蔡京又积极响应旧党。待新党重新上台,蔡京再力促新政。往往同一政策,蔡京态度随政治风向一变再变,所以朝臣们也一再申奏蔡京奸邪不可用,蔡京因此几次遭贬。徽宗当政后,蔡京借宦官童贯为徽宗搜集书画珍玩的机会,结好童贯,经童贯力荐,终于得以重返朝廷。
从崇宁元年(1102)七月到次年正月,半年之内,蔡京由次相而首相(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入相以后,蔡京已经揣摩到徽宗的心意,以恢复神宗时期法令的方式迎合徽宗励精图治的愿望,以创造政绩的方式满足徽宗的虚荣,以鼓励徽宗奢靡的方式掩盖自己掌控朝政的野心。他把旧党人物悉数打成奸邪,刻“元祐党人碑”,加以迫害;他仿照神宗时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成立“讲议司”,作为自己掌控朝廷大政的机构;他提拔任用一批自己的亲信,分头控制官制、财政、商旅、盐务、税务等事务;他力推宦官童贯到陕西监军,创开边军功;又倡导“丰亨豫大”之说,鼓励徽宗“当享天下之奉”,使皇帝尽量属意于书画山水……
实行新政,与神宗时期一样,导致货币需求量急剧增加。但是神宗时期曾经开设的20多个钱监,如今大多已经停废。停废的原因,一是政治上的反复。旧党时期将新政一律推倒,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崩逝,当年十月,秉政的太皇太后即命停罢钱监14所;一是新政时期新开的钱监往往出于行政命令,铜锡原料、燃料、熟练工匠等条件都不完全具备,从外地找寻、购买,难于长期为继。再加之周边的辽、夏、高丽、日本等国大量吸收宋朝铜钱,铜钱的外流极其严重,一旦重行“新政”,钱币的紧缺就成为必然的困难。
为解决钱币困难,蔡京决定铸造当十大钱。
初铸崇宁大钱
北宋铸大钱,并不起于蔡京。早在仁宗庆历年间,陕西就曾铸折十的大铜钱和大铁钱(事见本书“宋朝的铁钱”一节),那是由于西夏战事骤起,事急从权,不久即降值使用。神宗熙宁、元丰年间,由于铸钱量陡然剧增,为应付生产能力的不足和生产成本的增加,也曾经铸行过折二钱。这种折二钱钱径比小平钱只略大1厘米左右,钱重也与2枚小平钱约略相当,最大的特征是边缘特宽。它并不减省原料,但是大大减少了工序、工时、燃料和人力成本,提高了币值的产出率。然而这种并不减重的钱币却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民众拒不接受,甚而导致公廷决杖的事也时有发生。神宗不得不强令流通,但是宫廷内和宗室采取了坚决抵制的态度。这使“拗相公”王安石极为愤怒,说:“朝廷每举一事,定为浮言所移,如此何事可为!”拂袖而去,称病回家。神宗不得不派人安慰他:“朕无间于卿,天日可鉴,何遽如此。”王安石才悻悻地上班了(事见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六)。可见当时社会对折当钱的疑虑。
蔡京认为,以目前的钱监铸行供全国使用的小平钱币,既费工费力,且产量也难以应付使用。他设计推行一种折十大钱。宋初小平钱,每缗(1000枚)用铜3斤10两,蔡京设计的折十大钱,每缗(亦1000枚,作小钱10000枚用)用铜9斤7两。也就是说,折十大钱,每枚所用原料不足原3枚小平钱,而一枚大钱顶10枚小平钱用,工料即便按一比一计算(即铸1枚钱须1钱工料),不但能够满足市场所需,而且还可以有四成的收益。于是从崇宁二年(1103)二月开始,专令陕西河中府设监铸造折十铜钱,以隶书“崇宁重宝”为钱文,要求精工铸造。蔡京说,过去铸钱,属于军工,由国家直接经营,所费甚多,所得甚少。陕西河中府民间私铸甚多,招募这些私铸人家,设立铸钱院,由政府提供原料燃料,从产品中给予一定的提成,与军工并存鼓铸,则既抑制了私铸,官家又有收入,这是“昔人招天下亡命即山铸钱之意”。其实徽宗如果稍稍深究一下,就知蔡京举例十分不妥。所谓“昔人招天下亡命即山铸钱”,是西汉叛乱的诸侯吴王刘濞。不过徽宗此时的属意并不在此。
按照蔡京的设计,折十钱由陕西铸造,但不在陕西行使,可以避免盗铸。九月,陕西所铸第一批5000贯折十钱运到京城。徽宗十分满意,尚书省提议先在宫中使用,然后发放全国,徽宗立刻同意,但是他在意“折十钱”的称呼。徽宗赵佶本是神宗皇帝的第十一子,不过排在前面的第十子赵俊出生不久即夭,所以宫中都称赵佶为“十大王”。钱称“折十”,徽宗觉得刺耳,所以十月间他下诏,命全国改称钱币的折值为“当值”,即折十改称“当十”,自然过去所称折二也要改称当二。
十月,徽宗命向全国发放当十钱样,不久,即命除江、池、饶、建四大监外,加舒、睦(睦州,今浙江建德市)、衡、鄂四州的钱监共8个钱监一起铸造当十大钱,除四川、陕西、河东铁钱区外,全国行用。为推广当十钱,崇宁三年(1104)正月徽宗下诏江、池、饶、建等南方原铸小钱的钱监一律停铸小钱,改铸当十大钱。徽宗又亲自书写钱文“崇宁通宝”,崇宁通宝钱从崇宁四年(1105)起用,民间常称为“御书钱”。这种大钱铸造极精,徽宗的瘦金体文字潇洒有力,地张平整,字口高峻,与铸工相得益彰,可称中国钱币难得的精品。
当十大钱的问题与贬值
◆崇宁通宝当十
(中国钱币博物馆藏品)
然而社会现实并非如蔡京设计的那样理想。执行徽宗崇宁三年停铸小平钱改铸当十钱的诏书后,全国迅速发生了大量未曾预计的事。首先是盗铸、私铸大量增加。因为只需用3枚小钱的原料就可以铸出当10枚钱的大钱,盗铸者利用当地小钱销镕,不必另购铜料,所耗仅是燃料,得利甚至比官府还高。
其次是由于钱监停铸和民间销镕,小钱严重缺乏。最早感受到小钱缺乏的是士兵。宋朝的军饷,从高级军官的每月钱币100贯到普通士兵每月300文不等。士兵一月饷只领得30枚大钱,日常购买零星生活用品就无法使用。
再次是市场的困扰。由于缺乏小钱,民间买卖发生困难,市场零小物品的交易无法进行,也难于找零,造成物价高涨。曾有人记载,宫廷内宴会演出时,优人(演员)扮作卖浆者,价每杯1钱。有客人持大钱1枚,喝了一杯,请找零钱。卖浆者不愿收进1枚大钱、却找出9枚小钱,就称自己刚刚出摊,没有零钱,请再喝浆。客人连喝了五六杯,实在难以再喝,“其人鼓腹曰:‘使相公改用百钱,奈何?’”可知民间对蔡京的大钱政策也已颇有怨声。
尤其严重的是社会治安事件高发。原以为把盗铸者招进铸钱院管起来,盗铸就会减少。实际上利之所在,新的盗铸事件反而层出不穷。蔡京的政治对手、次相赵挺之甚至命提刑司统计各地使用大钱前后盗铸事件数量的比较,以反对铸大钱。而这类盗铸事件尤以南方产铜地区为多。
迫于社会的现实和官场、民间的反对压力,徽宗起初采取的措施是局部贬值。崇宁四年(1105)十一月,尚书省报告,民间的私铸当十钱屡禁不止,请求以江为界,长江以南诸路当十钱改作当五钱用,长江以北依旧。同时请求江、池、饶、建等钱监增铸小平钱,减少大钱的铸造。徽宗立刻批准了这个报告。以当十改作当五,尚未投放的不论,以持有之家来说,现金财产立时缩减一半,这几乎是公然的掠夺。事实上,同一种钱币在不同区域采取不同币值的做法,更加剧了民间的不法意识,监察御史沈畸明确说,东南地区盗铸,“不独闾巷细民,而多出于富民、士大夫之家”,简直就是“导民犯法也!”由于问题严重,官员们纷纷上书,指出当十钱的不妥。
面对中央和各地方官员的指责,政府颇有些不知所措。才决定长江以南当十钱改当五用,仅仅两三个月,崇宁五年(1106)二月,又下诏长江以南当十钱改作当三,而长江以北仍然作当十钱不变[13]。此令一出,市门为之昼闭,人们竟持钱而无处可以购米。
实际上徽宗既乐于让蔡京“励精”,自己乐得在享受中“图治”,但也确实感受到了蔡京的专权。徽宗虽耽于享乐,毕竟还不昏庸,既然蔡京的政策遭到众人的反对,社会问题又不断出现,徽宗就决定对蔡京予以惩戒。恰在此时,崇宁五年(1106)正月,天空出现了一颗彗星。这颗彗星“如杯口大,光芒散出如碎星,长六丈,阔三尺”(见《宋史·天文志》),古代天象学称这类彗星为“孛”,主大乱、大兵燹。徽宗马上以此为理由,责己、撤膳,听取群臣的意见,下诏“求直言”,以批评行政阙失。二月里,罢免了蔡京的相位,只以开府仪同三司的虚衔任蔡京为中太乙宫的宫使。蔡京主张的政策,一一予以推翻。六月里,又命各地印行一种“小钞”,用以收回当十钱,北宋的货币似乎要回到正轨了。
宋朝确有将被贬斥官员或致仕官员以“宫使”名义置于道观的做法,蔡京在徽宗初年就曾被打入杭州山中的洞霄宫。然而此次不同。蔡京名为“宫使”,实际这个“中太乙宫”地位甚高。北宋建有三座太乙宫,东、西郊各一座,是太宗、仁宗所建,中太乙宫则是神宗所建,就在汴京城内,属宫廷庙宇。但是崇宁二年(1103)中太乙宫遭火焚毁,此时并无庙可住,连宫主都因火灾而被“斥居九成观”。蔡京被贬为中太乙宫使,显然是不欲其出京,以宫使名义暂免待起,徽宗还要用他。
大观当十钱和章綖案
崇宁五年(1106)三月,司天监报彗星已渐消失。徽宗立刻下诏,罢求直言,不再听取下层意见。接着,陆续把一两个月间废除的措施逐渐恢复起来。此时,蔡京一党趁势不断在徽宗耳边吹风,企图使蔡京重新执政。七月和十二月,由于历算不准,推算的日食没有出现,朝廷群臣称“日当食不亏”,即应该有日食却没见日食,竟以此为吉兆,当朝称贺。徽宗也借此将次年改元“大观”。大观元年(1107)正月,徽宗重新起用罢相仅一年的蔡京为宰相,将蔡京的政敌次相赵挺之罢免,改用蔡京一党何执中等人为蔡京助手[14]。
蔡京希望铸钱能复神宗熙宁、元丰之盛。元丰时铜产量达到了顶峰,年产1450余万斤。然而此后一些小铜矿纷纷停产,随着政治的反复,铜产量急剧萎缩,到徽宗时已远不能满足需要。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的记录,大观年间,全国的铜产量,包括老矿、新矿、胆铜(用硫酸铜溶液和铁以置换法生产的铜)、石铜(大约是自然铜和黄铜矿生产的铜)总共只有660余万斤,以计划铸钱量计,铜的缺口达303万余斤。所以蔡京认为,为解决铸钱缺口问题,铸行当十钱是正确的措施。他依据的理论是所谓古人的“子母相权”之说。在他复相的第二个月(大观元年二月),即重新推行大钱。为推行当十钱,他同样请皇帝题写瘦金体钱文“大观通宝”,精工铸造钱样,颁行各地。但是他也知道,崇宁当十大钱曾引起民间严重的盗铸现象。他认为盗铸盛行,是地方官吏执法不严,他必须惩一儆百。恰在此时,有人举报了章綖案。
章綖,宋朝官僚世家。其父章楶(jié),以文官而在陕西因边功官至枢密直学士、同知枢密院事,卒于徽宗崇宁年间。章楶有子七人,长子章縡(zài),官至权知扬州兼提举香盐事。崇宁大钱铸行,人不愿受,商人关门罢市。章縡命市易务用小钱收购百货(投放小平钱),又命官仓卖米收大钱,以安定民心。蔡京行新钞盐法,废除旧盐钞,持有旧钞的盐商一日之间赤贫,竟发生商人因而自杀的事件。章縡得上告盐商的旧钞价30万贯,以此上疏称新盐钞误民,徽宗大怒,贬章縡官两阶。章楶的三子章綡(liáng),进士出身,任户部员外郎,他的姐夫刘逵属元祐一党,蔡京本欲拉拢章綡,章綡却很赞附姐夫,使蔡京耿耿于怀。
◆大观通宝当十钱
(中国钱币博物馆藏品)
章綖是章楶第五子,名义上是承奉郎、西安州(今宁夏海原县)签判,实际上并未赴任,闲居苏州。苏州地方盗铸事件高发,崇宁四年(1105)底,苏州出了一件盗铸案,发现了好几个巨型陶罐,装满盗铸钱币,盗铸犯人是郁宝。于是朝廷派开封府尹李孝寿、监察御史张茂直到苏州查案。此二人到苏州后穷追滥治,由郁宝牵连到数百人家,逮捕多达千人以上,日夜刑讯,人犯瘐毙就抛掷墙外。究治期间恰蔡京罢官,大观元年(1106)正月,蔡京复相,此事仍未结案。蔡京得知案中牵连到苏州章氏人家,而章氏一家既是当朝名宦,又与自己政见不合,处理章氏必能收到震慑社会的效果,于是决心以此为严治盗铸的案例。他以李、张二人处置太慢,另派殿中侍御史沈畸、监察御史萧服再到苏州办案。然而沈、萧二人没有按蔡京的意旨办事,到苏州后发现案中的多数人是冤枉的,随即释放了数百人。报告到京,蔡京大怒,将沈、萧二人贬官外放羁管,再命知苏州孙杰重审。九月,孙杰终于结案:章綖因被诬盗铸钱脸上刺字发配沙门岛(今山东烟台市长岛县),章楶的其他几个儿子甚至包括孙子则分别发配其他边远各州。因为此案而涉及的贬斥官员也达十余人[15]。
但是一个章綖案并没能起到惩一儆百的作用,大观当十大钱仍难推行。在淮河以南地区,崇宁后期本来已经改大钱为当三使用,再行大观当十,更造成混乱。到大观二年(1108),只得命南方的江、饶、池、建等钱监改以一半产量铸小平钱,一半产量铸大钱,大钱只运北方,南方仍行小平钱。在北方地区,为铸大钱,曾经在京畿、河北、河东等地新设钱监,但是北方铜料缺乏,新设钱监难以为继,到大观三四年间也只得陆续停罢。
在朝廷大臣的交相弹奏下,为保护在京及北方诸宗室、贵族、大臣的利益,大观三年(1109)六月,徽宗声明大观大钱只在京城、四辅[16]、京西、京东、河北、河东、陕西行使,实际上是只在北方行使,但不包括北方的河北、山东与辽国的陆地、海上沿边地区。同时,罢了蔡京的相位。次年二月,以原安化军(今山东省诸城市)节度副使张商英为中书侍郎,进入朝廷工作。
大观四年(1110)五月,彗星再度出现,徽宗又为之撤膳,大赦天下。相关部门报告大赦情况,其中因为私铸获罪的达十余万人。这个数字大概震动了徽宗,促使他决心停止大钱的使用。六月,徽宗任命张商英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正式拜相。张商英执政比较平和,且一直反对铸行大钱。七月,张商英提出了自己对当十钱的意见:过去只行小平钱,京城对钱币出城有严格的禁限,所以四方客商交易得钱大多购买盐钞或度牒,剩余钱币流散在市面,于公于私都有好处。自当十大钱行用,一个人就可以背80缗(实际只需背8缗),一辆小车可以装400贯,大钱成了轻赍货物[17],轻易可以通过关卡。于是度牒、盐钞出售困难[18]。张商英的处置办法是,向内库借用䌷绢、金银和盐铁,限民半年内将当十钱交给官府,每贯给银一两绢一匹,半年后当十钱不得行用。收入的钱币,拣出私恶钱改铸小钱,其余符合规定的改作当三钱行用,收到的钱用于折抵向内库借用的物资。
这个意见得到了徽宗的同意,以舍弃内帑数千万缗损失的代价,决定改当十为当三。张商英说“令下之日,中外欢呼,万口一辞”。然而社会上持有当十钱的官民却不愿意承担当十改三的损失。张商英反映,这些人在官场上“密倡其说曰‘不久必复旧,可畜以待也。’”在社会上“晓民以掠美曰‘当三则亏汝,当七则折中矣。’”以致“令出五十日而犹未大孚也”。此后,徽宗几次下诏、下令停止使用大钱,直到政和年间(1111—1118年),朝中还有大钱之议,但徽宗决心已定,终于没有再铸大钱。
作者评述:中国货币制度与西方的货币制度不仅币材和外在形制不同,在政治背景上更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古代的西方,小国林立,以商立国,在商业往来中,各自的钱币须按商品经济的规则兑换和折算,尽管各国的钱币铸造(此处“铸造”只是mint一词的通常译法,实际西方钱币多是打制)也有重量、成色不足之类问题,但是钱币原则上仍是一种商品,而且必须是“一般商品”。但中国早从秦国统一时起,就已形成了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国家以农立国,集权的中央政府早已将货币作为调剂和调集物资、社会资源分配的工具。
正是基于此,中国古代的中央政府对于钱币,关注的往往是铸币的质量,以保证国家钱币的推行;铸币的成本,以维持钱币的生产,甚至为了经济管理的需要,不惜使成本高于钱币面值;盗铸的严禁,以保证国家货币的正常运作。所以政府认为,钱币既是自己生产出来的一种行政工具,其币值自然也可以由自己决定。宋徽宗在大观元年的诏书中明确表达了这种思想,这也是徽宗发行大钱的理论基础:“钱为国之利柄,以方圆铢两而寄富贵贫贱之榷。若为众庶所操,则利柄失矣。”(见《宋大诏令集》一八四卷)只是无论徽宗还是蔡京都没有认识到,钱币虽由政府铸行,但一旦投入市场,它的运行却是由经济规律支配,而难于由权力左右。
夹锡钱
蔡京在主张铸造当十大铜钱的同时,另外还主持铸行了一种“夹锡钱”。所谓夹锡钱,是指在铁钱中添加锡,以提高钱币成品的质量。这种钱币起初只是为在陕西、河东铁钱区流通而铸造,起意于洪中孚。洪中孚,歙州休宁(今安徽休宁县)人,神宗元丰二年(1079)进士,历任黄冈(今湖北黄冈市)县尉、成都(今四川成都市)县簿。徽宗初年,洪中孚任河东转运判官,虽是转运使的属官,但所谓“漕官”都兼负有考察地方,向皇帝专报的责任。他向皇帝提了一个建议:“二虏以中国铁钱为兵器,若杂以铅锡,则脆不可用。请改铸夹锡当二铁钱。”二虏是指北方的辽国和西北的夏国。辽和西夏的社会商品化程度较低,但是仍有大批商人在边境从事走私活动,因而有大量钱币流出境外。辽和西夏于是将流入境内的铁钱作为生产兵器的原料。特别是西夏,锻钢尤其出名。仁宗朝陕西经略安抚判官田况在他的“上兵策十四事”中说到西夏的兵器,“贼(按指夏)甲皆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可入”[19]。苏轼曾在宴客间见过友人出示西夏刀,极为欣赏,命晁补之作诗记刀:“……螺旋铓锷波起脊,白蛟双挟三苍龙。试人一缕立褫魄,戏客三招森动容。”正因西夏兵器声名远播,大量铁钱的出境,是以战略物资资敌。如果在铁钱中夹锡,将使原料变脆,无法锻刀。如通过改铸小平为当二,还可以抵消加锡的成本。
洪中孚的提议引起了蔡京的重视,其时蔡京正在实施当十大钱的计划,于是他命主持铸造当十大钱的陕西转运副使许天启在铸造当十大钱的同时,也铸一批夹锡铁钱样品,一同上报。崇宁二年(1103)二月,样品报上来了。上报的样品令朝廷十分惊喜,据称是“夹锡铸造样制精好”。
因为“样制精好”,蔡京竟突发奇想。他给徽宗的奏书说:“陕西铜钱至重,每一钱当铁钱三或四。今夹锡铸造,样制精好,欲一钱当铜钱二支用。令许天启相度依此施行。”徽宗“从之”。
陕西自神宗朝对西夏战事取得优势后,大体保持了形势的稳定,货币市场主要流通小平铁钱、当十铁钱和小平铜钱,依蔡京的想法,当十大铜钱由陕西铸造,但专行于中原而不行于陕西。市场上的当十铁钱由于不足值,几经变动,已经基本稳定在当三使用。如今蔡京又欲投入一种当小铜钱二的铁钱,陕西钱币市场将出现这样一种局面:
夹锡钱1=小铜钱2=小铁钱6(或7~8,依形势和地区略有波动)=大铁钱2
蔡京显然对新铸夹锡铁钱抱有很大的期望,他马上降下指挥[20],命陕西的钱监须当年铸成大铜钱30万贯、夹锡钱200万贯。其中大铜钱运送中原,夹锡钱留供陕西使用。以要求陕西当年(崇宁二年)铸成夹锡钱200万贯计,大概从崇宁三年(1104)起,夹锡钱就投入陕西市场了。因为其时王厚、童贯大军正在进行收复河湟地区的战争,军费需求很大;又因为夹锡钱的外观质量明显高于普通铁钱,很可能,在河湟地区作为军费投入的夹锡钱,已为当地接受,效果不错。这给徽宗和蔡京提升了信心,决定扩大夹锡钱的使用。
崇宁四年(1105)正月,因为河湟战争结束,原为唃厮啰占据的鄯州(今青海西宁市)、湟州(今青海海东市乐都区)、廓州(今青海尖扎县)全部收复,徽宗将原熙河兰会路改为熙河兰湟路,童贯以战功任为熙河兰湟、秦凤两路的经略安抚制置使,将提议夹锡钱的洪中孚从河东调为熙河兰湟路转运使,在陕西大规模使用夹锡钱。不久,夹锡钱即在陕西和河东正式流通。综合各种史料来看,徽宗曾经想使夹锡钱通行全国,但是时兴时废,效果并不理想。这一时期,朝廷的政策朝令夕改,因而各种记述也往往自相矛盾。总之,夹锡钱的铸行,大体依蔡京相位的拜、罢而起伏。
陕西正是由于使用夹锡钱,四种钱币同时流通,币值混乱。特别是神宗、哲宗时期的折十大铁钱,本已降至当三使用,因为币制混乱,造成物价高涨。为此徽宗专为陕西下诏:“钱币屡更,物失其平,黎庶重困。”“钱益轻,物益重,细民益以艰食,至或流移失业,不得以相生养。”为改变这一状况,诏令:“陕西诸路系行使铁钱地分,并依元丰年大铁钱折二,公私通行。所有夹锡钱与大铁钱一等行用,不得分别称呼。”“河东路官司当二夹锡钱依此。所有三当一小铁钱,听仍旧。令出惟行,是为永法。”[21]诏令下达时,正是童贯以太尉身份任陕西、河东、河北三地宣抚使。童贯对待平抑物价的办法是,用行政命令,命夹锡钱必须当小铜钱二,大铁钱也当小铜钱二,米谷、布帛、金银价格必须下降四成。商贾得此命令,纷纷关闭商店,积藏货物。朝廷只得暂停铸造夹锡钱。类似情形在陕西反复上演,直至重和以后,蔡京几经罢相,已经老眊,夹锡钱才停铸。市面通行的夹锡钱也不再强行当小铜钱二流通,而与普通大铁钱同等看待,风波才逐渐平息。
作者评述:由于史料记载的混乱,长期以来,研究宋史的学者对夹锡钱是铜钱还是铁钱存在着争议。其实,中国古代的钱币,自春秋以来,锡青铜是币材的主流(铅是铸造中的填充剂,用以节省铜原料)。青铜合金中锡成分的增减,并不足以构成新的钱币名称。据学者对北宋庆历至宣和间铁钱样本合金成分的检测,除陕西出土的“大观通宝”和广西贺州市出土的“政和通宝”铁钱外,其余铁钱皆不含锡。其中陕西的“大观通宝”含锡0.38%~0.53%,广西贺州市的“政和通宝”含锡0.36%~2.30%[22]。
铁钱是用冶炼方式浇铸的,这种冶炼铸铁,产品多为白口铁,硬度高,耐磨性好,同时含杂质也高,由于品质硬脆,无法做机械加工。如果制作大型工具、武器,可以将铸铁退火锻打。但小型的钱币每增加一道工序就会加大成本,且亦无此必要。因此铸铁钱币的钱体通常或是白口铁,或是铸件表层呈现白口。这样的产品不仅难于做后期修整加工,自身的壁厚敏感性也高,所以钱币表面,特别是字口、郭地相接等处容易出现气泡、砂眼等缺陷,砂型合型处的毛刺、飞边也难于加工打磨,最终产品一望而显粗糙。当然,这并不妨碍将这种铸铁件回炉,退火,锻造成钢,制成武器。但是如果在铸铁时加入少量的锡,形成锡铁合金,就会产生相当大的变化。
近代对锡合金铸铁的研究表明,在铸铁中加入0.1%的锡,可以大幅提高硬度和抗拉强度。同时由于锡的熔点低,在铁水中迅速熔化,均匀分布,使锡铁合金液的流动性增加,铸品的壁厚敏感性大大降低。也就是说,在锡铁合金铸造的钱币上,纤细的文字笔画、深峻的字口或郭缘,都可以得到较好的表现,气泡、砂眼大大减少,机械修整的可加工性大大提高,最终形成的产品精细、美观。难怪蔡京看到夹锡铁钱样品时,连赞“样制精好”,以至要用它当2枚铜钱。现在所能见到的宋代铁钱,虽然都历经近千年,仍可看出,普通铁钱表面粗糙,而大观铁钱不但钱面品相仍较好,其耐锈程度也相当高。但是锡合金铸铁还有一个特性,每加入0.1%的锡,铸件的冲击韧性要降低10%[23]。换句话说,就是铸件很脆,将极不耐锻打。但西夏铁制武器的秘诀恰恰是冷锻。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述了这种冷锻:“其始(按指坯料)甚厚,不用火,冷锻之,比元厚三分减二乃成。”即在不经退火的情况下,用锤打方式生生将铸件打薄至坯料的三分之一。如果铸铁原料是锡铁合金,一打即碎,冷锻将根本无法进行,这也是洪中孚提议的出发点。
由此可知夹锡钱之败,不是败于钱币品质。相反,夹锡钱的品质十分出色。夹锡钱之败败在蔡京对夹锡钱随心所欲的使用方式上,他无视经济规律,以主观的愿望指挥经济运作。只是夹锡钱之败湮没了洪中孚一次重要的冶金技术发现,否则,在中国古代冶金史上,一种新型合金(夹锡铁,即锡合金铸铁)在社会生活中或许会发挥一定作用呢。
另据长期从事古代钱币冶铸研究的周卫荣研究员说,中原地区发现的徽宗时期的铁钱,即使不夹锡,品质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所以很可能当时夹锡铁钱主要仅流通于陕西前线地区。
在反对铸造夹锡钱的人们的理由中,有一条是担忧民间会用药擦染改造夹锡钱,冒充铜钱。宋朝已经会用硫酸铜溶液以置换法生产铜,称为“胆铜”。其做法是将铁板置于硫酸铜溶液中,经过CuSO4+Fe=FeSO4+Cu的反应(生成硫酸亚铁和铜),将铁板上的铜刮取下来。依据这一原理,用硫酸铜溶液浸泡或擦染铁钱,也可以使钱币产生铜色。特别是夹锡钱的大小与当十铜钱比较接近,钱品的外相也远比一般铁钱好。这样的实例在史料中尚未见到,但反对者的担忧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夹锡钱品质的优秀。
◆铜铁、小平钱、大钱、夹锡钱比较
(拓图全部采自《中国钱币大辞典》,比例一致)
纸币
徽宗时期,经济生活为政治混乱所打乱,决策随心所欲,政策朝令夕改。货币市场上,大小铜钱、大小铁钱、纸币并行,徽宗又发行过几种临时的纸币。
1.崇宁钱引
崇宁钱引是与盐政密切相关的。宋朝实行食盐官营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分区制和专卖制。首先,宋朝的食盐按照产地和销地分配地区。最主要的产地是河北京东、解州、四川、两淮、东南。河北京东是今山东和河北的沿海地区,这里产的盐以中原为销售区;解州在今山西南部,产盐以陕西为销售区;四川产井盐,出产专供川蜀本地;两淮产区在今长江以北的沿海地区,产盐以江淮为销售区,东南沿海产盐以长江以南为销售区,其间又有两浙、福建、广东等小的分别。产地和销地严格限定,不得随意越界。其次,食盐的销售,宋初是官运官销,以后,又采取了通商制,即在官府管理下的商人承销制度。仁宗庆历八年(1048),范祥首创了钞盐制度,这是一种官营的专卖商销制度。
所谓钞盐制度是宋初入中制度的改进版。太宗时为与辽争夺燕云地区,在河北和河东的北部大量驻军。为解决军需后勤,即粮食饲草、建造砦堡所需的瓦木等物资,招募商人向河北地区投送物资,估算所送物资价值,发给一种票券(给以一定的优惠),凭此或向京师榷货务领钱,或领取茶、盐等专卖物品的许可证。到仁宗时期,不仅河北,西北的夏人也已崛起,西北边兵同样需要供应。范祥进士出身,曾长期在陕西与夏人作战,也曾提举银铜坑冶和铸钱,通晓解盐事务。庆历八年(1048),范祥受命提点陕西路刑狱兼制置解盐。范祥看到西北地区的入中与河北一样,由商人交纳战略物资,估值给券。在估值过程中,商人勾结官吏,虚估价值,损害国家利益,遂决定改变盐法。他的办法是,禁止商人入中物资,改由商人直接入中现钱,依据交纳钱币的数量给以领盐的票券。每交纳钱币6贯,即给一券,凭此可领盐一席,每席盐约200斤[24]。这种票券即盐钞。商人可以指定领盐的场所,如解池、河北盐场、东南盐场等,依领盐路途远近给以不同优惠。商人领盐后可以自行发卖,每席盐约可以卖得10贯。依此办法商人每卖一席盐可有4贯之利,边境州郡凭收取的现钱也可以解决军饷和收买物资所需资金,官商两利。但是如此一来,却断了猾吏、富商的虚估路数,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对。在包拯等大臣的全力支持下,钞盐制度才得以推行。
到徽宗登基时,钞盐实行历50多年,反对和批评的声浪从未停止,钞盐制度的实行也起起伏伏。特别是在陕西地区,由于前方籴买粮草的资金捉襟见肘,时常以印发盐钞充抵现钱。既然交易不见现钱,以盐钞估价充值时,贪吏仍可上下其手,加之陕西原来就因借用川交子而流通着交子,盐钞价值逐渐降低。到哲宗元符元年(1098),北方水灾,解池被水淋坏,商人领到盐钞,到解州却领不到盐。一些私人的“交引铺”乘机压价收购盐钞,盐钞进一步贬值,商人大受其害。为此京城榷货务设置了“买钞所”,以收购盐钞。但是所谓买钞所,并没有现钱,只是用河北东南盐场的盐钞、僧道的度牒、卖官的官诰搭配收购,盐法愈坏。
解池是位处解州(今山西运城市)的一座内陆盐湖,长数十千米,号称“百里盐湖”。盐湖南端的解县(今运城市解州镇)和北端的安邑县各开有盐田,通称“二池”。所开盐田是垦地为畦,将湖水引入盐田,待中条山干燥的南风吹过,水分迅速蒸发,晒成“颗盐”,色白质纯,即解盐,解盐专供陕西销售,收入是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
◆今日解池(作者摄于2009年)
崇宁元年(1102),解州开始修整盐池,历经四年,到崇宁四年(1105)六月,解池终于修复,百官入贺,朝廷开始认真考虑陕西的钞盐事务,而此时距解池淋坏已经七八年了。
为整顿钞盐制度,首先考虑的是重新印发一种盐钞,使解州的盐政重新开始。但是已经流散在陕西社会上,甚至由于入中可以指定盐场的缘故,流散到全国的旧盐钞和交子又该如何处理呢?尚书省请求“理当重行措置,画一以闻”。重行措置的方式是发行一种新的纸币。崇宁四年(1105)六月二十三日,买钞所报告:
印造诸路用钱引,四川依旧施行。其已行交子渐次以钱引兑换。(《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
做法是,新印发一种钱引,由榷货务买钞所负责。原陕西负责交子事务的交子务撤除,在京的交子务官员并入买钞所。新发行的钱引,目的是用以收兑流通在社会上的旧交子,使交子只在四川流通,外路交子一律收回。陕西发行的新盐钞,只能在解池领盐,过去发出的旧钞用钱引等物收回,以为新盐钞的发行创造一个较为整洁的社会环境。
但是社会弊端已是病入膏肓,增加一种纸币非但没有清洁环境,反而使陕西市场更加混乱。崇宁四年(1105),徽宗派员到陕西调查混乱情况,要求“仔细条画救弊措置”,因为“陕西钞法留滞,物重钱轻,兼秉权,细民被害,应告身(相当官员身份证)、度牒、交子、钱引之类皆亏损价值,遂致富商坐邀厚利,刍粮踊贵”。崇宁五年(1106)初,天空出现称为“孛”的彗星,主大凶,徽宗借此罢免蔡京,蔡京主政时的措施也一律废除,陕西的钱引也就停止了。从崇宁四年六月到五年正月,这一钱引的寿命不过半年。
◆“崇宁钱引”拓片
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曾经发现一块纸币的印版,一时引起学界轰动。这块印版后来流落到日本,发表在日本出版的《东亚钱志》上。这是现在已知最早的一块中国古代纸币印版。关于这块印版的性质,学界有着种种看法和争论。依笔者看,它和有关崇宁年间钱引的记载正相契合。
2.小钞
小钞也是崇宁年间开始发行的一种纸币,目的是收回市场信誉不佳的当十铜钱。
蔡京主持于崇宁二年(1103)铸行了当十大铜钱后,由于钱币本身不足值,在民间货币市场上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最大的两个问题,一是盗铸严重,百姓私自拿小平钱和当二钱熔化改铸当十钱;一是由于钱监停铸小钱、改铸大钱和民间盗熔,小平钱严重不敷使用。迫于社会压力和政府官员的强烈反对,朝廷先是命江南地区大钱改为当五、继而又改当三行用。然而大钱的改值并没有改变小钱不足的局面。崇宁五年(1106)二月,徽宗罢免了蔡京的相位。在没有蔡京坚持的条件下,六月,徽宗决定收回当十大钱。
收回的办法是:发行一种纸币,以交回大钱的方式领取纸币,在市场当作铜钱流通。由于在宋朝入中钱币获得的领盐票券称为“盐钞”,而这种纸币只能流通,不能领盐,所以称为“小钞”。关于这种小钞的史料不多,较为详细的是南宋谢采伯《密斋笔记》的记述:
崇宁五年敕节文:“小钞,知通监造,书押印造样号、年限条禁,并依川钱法。军人官员请给不用外,买卖、仓场、库务出纳依见钱行用,三年为界。”
这是关于小钞的史料中唯一的正式公文记录。敕,以皇帝名义所下行政命令。《密斋笔记》的作者是南宋人,由于宋代每朝必将前朝敕令编修成书,所以谢采伯得以见到崇宁年间的敕文(所录并非全文,而是“节文”)。
“敕文”说“小钞,知通监造”。知通,是知州和通判的合称。知州,一州长官;通判,名义上是州的副长官,实际上与知州共同对皇帝负责,有监察责任和单独上书皇帝之权。所谓“知通监造”,即由各州长官负责监造。小钞之所以由各州自行监造,是因为,首先,中央所在的京城、京畿、陕西、河北、河东等北方地区在中央严密控制之下,仍行当十大钱,并不须收回。其次,淮河以南地区,各路降值使用的当十大钱所降币值并不相同。几经犹豫改定后,形成荆湖(今湖南、湖北)、江南(今安徽南部和江西南部)、淮南(今淮河、长江间的江苏、安徽、湖北省部分)当五使用;两浙(今浙江省,江苏、安徽省南部和江西省北部)当三使用。既是各地币值有差别,只得由各地自行印制纸币来做回收工作。
“敕文”说“书押印造样号、年限条禁,并依川钱法”。是说各省在自行印造小钞时,原则上仿照四川交子的形式,发行方式也依照四川交子的方式,即交回大钱,依值发给小钞。收换时大约是按当地规定的当值进行。根据其他方面的记载,即便是民间私铸的大钱,也允许在三个月内换小钞,收换的价值是以铜价加二分,大体上约相当3枚小钱加20%的优惠。
“敕文”又说“军人官员请给不用外,买卖、仓场、库务出纳依见钱行用,三年为界”。意思是,小钞是可以当见钱(现钱,即小平钱)使用的,在各地交易中、在仓场的粜粮入粮过程中、在各财产库的出纳中,都当作小钱出入和流通。但是,文武官员的俸、饷以及行政经费不以小钞方式发放,大约一方面避免不满意见,更是避免行政性超额发行。“三年为界”,当时的想法是争取在三年内把大钱收换完毕,新铸小钱也较为增加,可以再用小钱把小钞收回来。
但是这项计划在实行时也有麻烦。原定的小钞有100文、1贯和10贯的面值。地方官府嫌几种面值印制更换麻烦,只愿简单地化为一贯面值,一般百姓携带少量大钱就无法兑换。于是一些人就私下压价收换,带到北方,仍按每枚当10枚小钱牟利。
这种小钞发行仅仅半年,蔡京重回相位,他坚持发行大钱,于大观元年(1107)铸造了“大观通宝”当十钱。小钞收兑大钱的事也自然停止了。不过事情并没有向蔡京希望的方向发展,新的“大观通宝”当十钱发行并不顺利。崇宁当十大钱尚在收回,用以回收的小钞也还在流通,新的大钱却又发行,地方上显然不知所措,大约很多地方仍在继续执行着印发小钞收回大钱的规定。《密斋笔记》的作者谢采伯似乎就收藏了,或者说看到了一张大观二年(1108)新发行的小钞:
大观二年第一料,其样与今会子略同,上段印“准伪造钞已成流三千里,已行用者处斩。至庚寅九月更不用”。中段印画泉山,下段平写一贯文省,守倅姓押子。
从崇宁五年(1106)起算,大观二年(1108)应该算是印发小钞的第三年,正是换界年。“料”是北宋纸币的印制批次,或以数字分料,或以文字分料,谢氏所记是第一料。按谢氏的说法,南宋的会子与小钞的样式很相似:钞面上段是文字“准伪造钞已成流三千里,已行用者处斩”。宋朝的刑律形成于宋初,其时还没有纸币一事,所以钞面上的文字是比照“私铸钱”律:“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三千里是流放的最高刑(按流刑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斩又是死刑的最高刑(按死刑分绞、斩,绞可留全尸,故轻于斩)。神宗时曾经定伪造纸币“如官印文书法”,实际上这里的量刑都重于官印文书法,可见当时社会上伪造纸币案的严重。“至庚寅九月更不用”,庚寅,是大观四年(1110),从大观二年算起又是第三年,所以“更不用”,以备换界。
钞面的中段是山水画,用以增加画面的复杂性。下段横印面值“一贯文省”,“写”不是指手写;省指用省陌制,即一贯为770钱。“守倅”,守是知州的俗称,倅是通判的俗称。此处不是引用公文而是作者自述,所以用口语“守倅”而不用公文中的“知通”。押子,即花押。宋朝姓名花押流行,小钞既是由“知通”监造,自然用“守倅”的花押。
到庚寅年,小钞确实不用了。因为大观三年(1109)十一月,在群臣反对下,徽宗命蔡京致仕退休,并且下诏承认当十钱“钱数既多,法随而弊。私铸复兴,混淆无别,其法必坏,非长久之术”。命停铸当十钱,钱监全部改铸小平钱。大观四年(1110)二月调张商英进京,很快任为宰相。张商英不用纸币,改用实物收兑大钱。七月,张商英说服徽宗从皇帝内库和枢密院借得金银、绢帛,作为回收大钱的本钱,每回收十贯,给银一两、绢一匹,回收的大钱则作价当三交还内库和枢密院。同时发出赦令(称德音),赦免盗铸大钱罪,私铸大钱一律收兑。从此,大钱逐渐退出流通领域,使用了4年的小钞的命运也就此结束。
3.四川钱引
这里所说的钱引是指原四川的交子。
四川的流通钱币为铁钱,自交子创制后,客户向交子务缴纳铁钱,即可获得纸币“交子”。在四川铁钱区域内,可随时兑回铁钱,也可当作流通货币使用。交子发行之初划拨铁钱36万贯为本,规定每隔一年发行一界新交子,发行量为每界125万余贯(1256340缗),以新换旧,与铁钱同时流通。但实际上早在交子发行之初就已开始流出蜀地(当时尚未有四川的称呼),流出的方向是陕西,直至朝廷不得不在陕西另行发行交子,才切断了和四川的关系。但实际上终北宋一代,四川交子的起伏始终与陕西有密切关联。
神宗熙宁年间,一个失意文官王韶提出,西夏可取,欲取西夏,须先复河湟,使西夏有腹背之忧。神宗采纳了王韶的意见,发动了熙河之役。所谓河湟,是指今青海湟水河流域地区,自日月山以东至今甘肃陇西一带。从唐朝安史之乱以后,这里就被吐蕃占据。五代时,吐蕃王朝因内乱解体,散处各地的吐蕃各部各自据地而居,有唃厮啰部占据了河湟地区。唃厮啰本是吐蕃贵族、一个部落的首领,以后因为在河湟地区建立了政权,宋朝遂通称这一带吐蕃余部为唃厮啰。在王安石的支持下,神宗命王韶经略河湟。王韶通过招抚、军事、通商、屯田等多种手法,从熙宁五年至七年(1072—1074)间收复了熙、河、洮、岷等诸州(今甘肃临夏、临洮到岷县一线),拓幅二千余里,打开了河湟地区的大门,史称“熙河之役”。
熙河之役导致军费大增,朝中也有反对之声。尽管王韶自称“措置河洮,只用回易息钱,未尝辄费官本”,实际上仍然须由四川支援。成都府的一个官员就明确指出:“成都府转运司每年应副熙河路交子十万贯。客人于熙河入纳钱四百五十或五百,支得交子一纸,却将回川中交子务请铁钱一贯文足见钱。”(《续资治通鉴长编》“熙宁七年十二月”)
哲宗时期,为“绍述”神宗的“圣政”,于元符二年(1099)也发动了对唃厮啰的战争。宋廷以边将王愍、王赡为正、副帅,以神宗时占据的熙、河州为出发点,进入了湟水河流域,很快占领了邈川(今青海海东市乐都区)、宗哥(海东市平安县)和唃厮啰的中心青唐城(今青海西宁市),唃厮啰主瞎征投降。然而唃厮啰地区交通极为不便,高山险峻,有多处峡谷,谷深流急,尤难于大军行进;而吐蕃民众虽名为由青唐号令,各个部落却自占一处山谷河川,自有首领,难于统辖。对于已经占领的湟水流域如何处置,宋人的意见很不一致。主帅王愍就认为交通困难,供应线太长,陕西地区为支持作战已经府库空虚,难以为继,主张撤守。果然,不久吐蕃一些部落拥立了新的青唐大首领溪赊罗撒(即小陇拶,拶,读zā),收罗诸部,展开了反宋斗争。双方反复争战,杀掠既多,积怨愈深。元符三年(1100),宋朝不得不弃守河湟,以羁縻方式授予溪赊罗撒节度使、敦煌郡公的名义。
徽宗登基后,向往神宗武功,在蔡京鼓动下,决心再次发动河湟战争。他起用曾经参与元符时进军湟水的王厚为主将,蔡京又建议以童贯为监军,调集了10万大军进取河湟。王厚是神宗时收复熙河的名将王韶之子,对河湟地区十分熟悉。崇宁二年(1103),大军进至湟州[25]城下。徽宗对于西取河湟曾经一度犹豫,亲下手札缓进,童贯看后往靴中一掖,王厚问起,童贯说,不过是官家望大军成功耳,遂仍督大军攻城。王厚熟知河湟形势,单纯占领湟州、鄯州并不能收服唃厮啰吐蕃,还须攻占周边城寨,才能巩固河湟。崇宁三年(1104)四月,王厚攻占鄯州、廓州(今青海尖扎县)等周边诸城寨,溪赊罗撒只带亲信逃出鄯州,北投西夏。徽宗改鄯州为西宁,置官留守。王厚班师,沿途经兰州,在西夏边境巡视阅兵,回到熙州。至此,吐蕃唃厮啰政权完全瓦解,河湟地区正式列为宋朝郡县。
河湟之战(含熙河之战)历经神宗、哲宗、徽宗,拓土万余里,耗费不知其数。而攻克河湟后,留戍的费用更是无尽头。《宋史·食货志》说:“徽宗招纳青唐,用王厚经置,费钱万亿,用大兵凡再,始克之。而湟州戍兵费钱一千二十四万九千余缗。”负责河湟地区后勤供应的熙河兰湟转运使洪中孚说:“会计一路岁费斛斗一百八十万、杂色五十万外,青稞一百三十万,抵斗岁费二十六万石。”崇宁五年(1106)八月,陕西凤翔的知府冯澥因为不堪供应西路军费之重,上书说:湟、廓、西宁三州,“陛下空数路、耗内帑,极生灵膏血而取之。复获以来,何尝得一金一缕入府库,一甲一马备行阵。而三州岁用以亿万计。仰之官也而帑藏已空,取之民也而膏血已竭。有司束手,莫知为计。塞下无十日之积,战士饥馁,人有菜色……”非常形象地道出了河湟之战后勤供应的困难。徽宗阅后勃然大怒,认为这是在否定他继位以来的最大武功,怀奸害政,动摇国是,于是责令将冯澥发配到“远小处监当差遣”。结果冯澥被贬为永州别驾,且不在永州(今湖南永州市零陵区)任职,而是安置到道州(永州市道县),而且还要“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以使此后无人再敢持不同意见。
为解决河湟战争费用,“崇宁间,用兵陕西,开拓境土,通行引法,以助兵费”(费著《楮币谱》)。所谓“引法”,即河北边境通用的入中之法。招募商人为边境守军运送粮食、刍草及各种守边物资,支付的报酬是各种茶引、香料药材引或钱引。“引”又称“交引”,是领取物资的凭证,商人凭“引”自行到茶场领取茶,自行发卖;到榷货务领香药等物或现钱。领茶的叫茶交引,领香药的叫香交引,领钱的叫见钱交引。在河湟战争期间,以入中法解决大军后勤的支付手段是调用四川的交子。《楮币谱》记述了为此而增印的交子数:
(崇宁)元年增二百万,二年增一千二百四十三万五千,四年增五百七万五千。大观元年,增五百五十四万五千六百六十六。比至换界,以新引一当旧引四,引法大坏。寻有诏,自四十一界至四十三界,更不许换,四十四界止依天圣旧额,仍不得越铜钱界。
与神宗朝王韶开熙河相比,当时是募商人入中钱币,向商人支付交子,再由四川优价兑付现钱,朝廷毕竟是收取到了现钱。而徽宗朝收复河湟,则是由商人入中物资,以交子支付,使交子类似河北的“见钱交引”,现钱(铁钱)兑现则全部由四川负担。由于河湟地区偏远,交通极其不便,使四川的承担远高出王韶的熙河之役。王韶借用川交子仅10万贯,徽宗开河湟,增印的交子动辄数百万,崇宁二年(1103)竟多印1000多万贯,四川却并没有多储铁钱作本。所以当商人从陕西前线持交子到四川,往往兑不到现钱,社会上交子的实际价值仅为面额的十分之一。
大观元年(1107),正是应发行第43界交子之时,徽宗决定对交子实行整理。四川的交子改为钱引,四川的交子务改为钱引务,四川正式成为陕西前线的后勤支援地。第43界钱引的发行量为6802006贯,即1256340(天圣元年第一界交子)+5545666(当年增发)=6802006(贯)。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川钱引”条说:“大观元年夏,改交子为钱引,旧交子皆毋得兑。”就是说,交子改为钱引后,原交子虽可流通使用,却不得兑现,以强制拒绝兑现为代价以稳定币值。交子对钱引的转换,是使披着一层兑换券外衣的交子正式改变为一种国家纸币。钱引的界份仍延续交子的界份称第43界。为使社会不因交子改制而发生疑虑骚动,第43界新钱引的形式暂不做更动,仍用原交子印版印刷。
交子虽改了名称,因为没改变形式,又引发了新的麻烦。陕西、河东地区持有往界交子的客商立刻恐慌,蜂拥赶往四川挤兑,四川一时难以应付,川中一些豪势之家于是压价收购。徽宗只得下诏令在永兴军(今陕西西安)设立钱引务,收换陕西、河东的旧交子,以减轻四川的压力。
大观三年(1109)是发行第44界新钱引之年,徽宗命原第41、第42界交子和第43界钱引不再收换,第44界按天圣初年的125万贯发行,形成4界并行的局面。这一年年底,蔡京被命致仕。第二年,徽宗以张商英为相。张商英一改蔡京所为,在四川暂借四川提举司的封桩钱(府库备用钱)50万缗拨给钱引务,增加兑换本钱,使引价逐渐稳定下来。四川的钱引制度一直延续到南宋。
作者评述:崇宁钱引和川交子改钱引两事说明了西北地区社会资源的分配状况。
北宋在西北地区面对着两大势力,西夏和吐蕃(唃厮啰)。西夏初起时,朝廷以四川交子应付,一旦向熙河、河湟地区推进,四川就不堪其重。经整理盐钞、发行崇宁钱引、改川交为钱引后,大体形成以陕西、河东供应西夏战场和四川主要供应河湟地区的格局。
这种格局的形成有赖于新出现的一种资源调配工具:纸质票券。而纸质票券的出现则有赖于两大技术基础:造纸和印刷。
中国的造纸至少可以追溯到西汉,广泛用于书写、书籍和日用则到了六朝和隋唐。但是纸币的标准与书写、书籍和日用不同。从川交子的发行可以看出,到徽宗时期,每界(两年)发行量达数百万乃至千万贯以上。即以全部每纸一贯计,其纸张的需求量就极为惊人;由此需求量又可以看出四川造纸原料生产的集中;为防伪需要,纸张还有与日用纸不同的特殊性,可见其时纸张生产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中国的印刷术初见于隋唐,尚主要用于寺院印刷宗教用品,印刷量有限。宋朝的书籍印刷已经是国家的重要产业,成为票券印刷的技术基础。而票券的印刷则要求更高:数量动辄以百万计,考验了印版的耐用性、用墨与印版的亲和性;所有同料例产品的质量一致性;防伪印刷的技术创新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