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进入货币市场

一、白银进入货币市场

大明建立之初,朱元璋本来有意以铜钱一统天下,当看到商人在长途贩运时,仍然觉得用纸钞最方便,便印行了“大明通行宝钞”。为使宝钞能够畅行,将宝钞的市场价值规定为“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同时“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以金银易钞者听”。这个规定并不禁止民间拥有金银,但是只是把金银作为物货看待,而不允许以金银作为交易的媒介。同时鼓励用金银向朝廷换取纸币,却并没有说可以用纸币换回金银。

“大明通行宝钞”在国家强势命令下流通,但它并不是一种兑换券,而是完全依靠财政发行,回收只靠部分商税和新旧倒换,所以社会累积纸币日益增多。同时朝廷的财政支出、皇家的赏赐也往往以纸钞支付,致使钞价日益下跌。朝廷一再重申“交易用银之禁”,而民间用银替代纸钞的现象屡禁不绝。到宣宗宣德元年(1426),因为民间实在不愿用纸钞,放松了用实物交易的禁令,“弛布帛米麦交易之禁”,但没有放松金银交易的禁令。户部报告说,民间交易,唯用金银,钞滞不行,于是规定凡用银交易,每用银一钱,罚钞千贯;官吏贪赃银一两,追钞万贯。政府实际上仍希望能维持宝钞的使用。

英宗朱祁镇是朱元璋的五世孙,继位后定年号正统。此时建国已近70年,距朱棣“靖难”也已30多年,“靖难”造成的政治动荡已经逐渐平静下来。朱棣子孙也算守成之君,迁都北京的皇城建设基本完成,停止了北征蒙古和南征安南,不再为下西洋而大规模造宝船,民力得到复苏,国内渐渐呈现所谓“仓庾充羡,闾阎乐业,民气渐舒”(《明史·宣宗纪·赞》)的景象。社会经济的好转,使民间的白银使用增加,英宗即位后就宣布弛用银之禁,即民间可以用银交易。从此,开了官方承认以银为货币的口子。

正统元年(1436),一些官员对国家赋税的执行办法提出了意见。大明建立之初,首都在南京,国家的主要粮库也在南京。官员和卫戍部队的俸禄、粮饷都在南京以白米支付。自永乐迁都北京,南方须大量增加向北方运输的漕粮。于是朝廷规定,官员和勋贵的俸禄中,只支付部分白米,其余部分,或是自行到南京领取,或是折算为布帛、白银之类实物。即便是南京的国家粮库(太仓),也须由各地收取实物赋税向南京运送。先是副都御史周铨提出,一些偏远地区,道路崎岖,运费很高,当地不得不将米贱价换货,到首都又贵买成米交差,损价十倍。不如在交通不便的地方直接折算为布、绢、白银充税,解到南京或北京直接充俸。一些地方官和户部官员都附和他的意见,于是决定,南畿(南京附近)、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的米麦,按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即四石折银一两算,共400余万石,折银百万有余,送入京师内承运库。内承运库是内廷储藏缎匹、金银、宝玉、象牙牛角、羽毛之类宝藏的专库。这些白银送入内承运库,绝大部分成为皇室御用财富,被称为“金花银”。既是南方诸地以银为赋,以后北方地方也开始仿效。除交付边防的粮食外,上缴粮饷都按四石一两的比价解入京师。

迁都北京后,京师的白米早已不敷官员支取。起初是规定官俸每月只发实米五斗(后来增为一石),其余都折算为宝钞。但是纸钞的跌价使贵族和官员们难以接受。于是又逐渐改为以部分改折布绢发放。最为荒唐的是,英宗正统年间竟一度改用胡椒、苏木发放,让官员们自己去发卖换钱。胡椒、苏木产自南洋,舶来之品自然价高。但是朝廷库中的胡椒和苏木主要是南洋各国的“贡品”,而中国是农业国家,国民生活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并不依赖于胡椒、苏木,在中国胡椒、苏木多用作药材,因此市场需求有限。成化年间,连胡椒、苏木也已发罄,只得另寻实物。到后来库中所储的布绢也难以为继,终于改发白银。万历初年成书的《万历会计录》记录了这个过程:

在京文官俸粮本折则例

永乐拾玖年定一品至五品叁分米、柒分钞,六品至九品肆分米、陆分钞。其本色米每月在京止支伍斗,余在南京仓支。不愿者俱准在京折钞。贰拾贰年又令一品至九品改添本色米伍斗,于折钞内扣除,连前本色米共足壹石。

宣德陆年定于京库生绢折支本色米两月,每绢壹匹准米贰石,余俱于南京关支。柒年将赃罚库布绢衣服等件折支本色米壹石。

至正统肆年,始定于折钞内再改添本色米每月壹石,于京仓关支。其余本色米仍赴南京关支。

至弘治拾年始定原该南京仓支本色米改令每石折银柒钱,于太仓库支。

故今本色俸有三:本色米每月壹石,正统四年例也;折绢米两个月,宣德陆年例也;折银米拾个月,弘治拾年例也。

嘉靖柒年又定绢壹匹折银柒钱。其折色俸先前亦有贰项:有本色钞、有绢布折钞不等。

至正统元年,始分上下半年之例。上半年支本色、钞锭,下半年以胡椒、苏木折钞关支。成化柒年以后,椒木不敷,议将甲字库绵布折支。每俸壹石该钞贰拾贯,每钞贰百贯折布壹匹。

嘉靖柒年,始定每匹折银叁钱。([明]张学颜等《万历会计录》卷三十四“文武官俸禄”)

所谓“本色”是指米麦实粮,“折色”则是折算为其他实物。以官员俸禄看货币市场,可以看出,经过大明建国160年来的百计筹措,无论官品大小,在职公务人员的俸禄以实物计的只有每月白米一石,其余逐渐由钞而绢帛、香料之类折算,最终归于白银。

除官员外,宗藩的负担更为严重。建国之初,朱元璋为防止藩王坐大,规定宗室藩王子弟世世食禄,但不授官职。皇帝子孙繁多,皇子都封亲王;诸亲王的诸子又封郡王;郡王子孙依三世、四世、五世、六世及以下按序封各类将军、中尉等爵衔。皇子的王妃甚多,每位皇子、王孙往往有子孙一二十位甚至二三十位,如此子孙按几何级数增长。每位王子出生,年及15岁即拨给永业田60顷。这还不包括各级王府的公主、郡主、县主等。这些公主、郡主之类人物还有外戚驸马、仪宾[20]。这个庞大的宗藩集团,按明朝制度,每位贵族享有从万石到若干千石、百石不等的年俸,不但完全寄生于国家,由于他们所占田地不承担国家税粮,还不断扩大占田,事实上还在不断侵蚀国家肌体。朱元璋妃嫔众多,生有26个皇子、16个公主,其中23个皇子生有子嗣,子子孙孙到嘉靖年间皇族竟达10多万人。《明史·食货志》记录了御史林润的上奏(节录):“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于宗藩禄廪。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21]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宜令大臣科道集议于朝……令户部会计赋额……共陈善后良策,断自宸衷,以垂万世不易之规。”万世不易之规是没有的,办法还是有的:定下《宗藩条例》,按《万历会计录》,郡王、将军俸禄中七成折钞,中尉六成折钞,郡君、县君、郡主、县主及以下八成折钞。所谓“折钞”,只是名义,因为此时钞早已无用,按惯例是以钞折算为绢布再折成白银。有时甚至连“本色”禄米都以银支付,只是折银比价依爵级各不相同。《万历会计录》记录嘉靖八年,“将湖广各宗室禄米俱照《楚府则例》,亲王每石折银柒钱陆分叁厘,郡王每石折银柒钱,将军、中尉、郡主、夫人、仪宾每石折银伍钱。行令各该长史、司教授,按季造册领回分送应用”[22]。

图示

◆明银锭
上:楚王府禄银五十两
下左:无文,五两
下右:无文,二两半
(采自《中国银锭图录》)

社会上层如此,社会下层货币市场的变化更为直接。中国古代著名小说《金瓶梅》,以假托《水浒》中北宋时武松的故事为引子,展开了一幅明朝社会的世俗风情图画。小说作者是谁虽还存争议,但据学者研究,小说大约成书于万历年间,反映的是正德、嘉靖年间的社会现实。有学者统计了《金瓶梅》100回中的交易情节,其中用银、钱作为交易媒介的有456笔,其中用银430笔,用钱26笔,涉及白银共计约18万两。用银的430笔交易的主要用途是[23]:(https://www.daowen.com)

经营业务:

1.做生意22笔,约12万两;

2.高利贷7笔,约3600两;

3.典当2笔,约60两。

家庭生活:

1.买卖房屋9笔,约5500两;

2.婚丧嫖事29笔,约5600两;

3.日用开支酒钱、药钱、过节、庆生日、请客、盘缠、雇人、上香、买丫头、赌钱、食品钱、磨镜、走差等96笔,约550两。

社会交往:

1.送礼贿赂41笔,约6800两;

2.做善事4笔,约600两;

3.赏赐酬劳137笔,约700两。

另类事情:

1.买卖女人13笔,约440两;

2.欠债拐财8笔,约3100两。

可知到世宗嘉靖时期,无论在政府的行政实际中,还是在民间的日常流通中,白银在社会上已经成为事实上的货币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