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柄策
有王者之事,有大臣之事,有将帅之事,有有司之事,有嬖臣之事。拔任忠贤以为将相,责之以天下之安危,可用则用,可黜则黜,断之以至公而无所疑,王者之事也。坐于庙堂,夹辅人主,进退百官,大臣之事也。提士众,出入于生死,帅将之事也。审情实以为轻重,不敢附私,有司之事也。结袜折枝,尝药彻膳,出纳诏教,扫除宫中,启闭门闼,嬖臣之事也。贵贱小大,各守其业而天下治。嬖臣不可使之为大臣、将相、有司之事,如裳之不可以为衣,履之不可以为冠,锥之不可以为戟也。如鼠之不可负方斛之器,犬之不可驾国马之辀也。
故天下之大柄三:曰官赏,曰兵,曰刑。三者之得失,治乱之所系,安危之所从,天下之所以为休戚。故王者重之,必付之于将相、有司,而不以私其左右。所谓嬖臣者,不过言甘而色令,顺指令、健于使。令宠之极、饶之以财而足矣。饶之以财而不及于政,则天下无汹汹之议,小人有终身之安,而王者未失为明君。
后世不然。惑其所近,忌其所远。意谓天下之人举无足信,而莫忠于嬖臣者。内外大事,凡可以为国忧,必嬖臣监督之,然后以为安其意。侵取将相、有司之事任于嬖臣,官赏、兵刑,莫不为小人之所有。破大公之法,激四海之怒。奸盗不顺,指之以为辞,以至于乱天下。
彼嬖臣者,趑趄煜爚于人君之侧,当得金钱,足以快口腹耳目之欲,则亦已矣。又自知己之可恶,常恐天下之人嫉己而诛除之,故早暮[27]计虑,为全安深固之策,偷取时柄以自环。或专官赏,或典兵戎,或预刑狱。得官赏之柄,则进其党伍于朝以为援;得兵之柄,则震胁主心而威制天下;得刑之柄,则沮忠直之气而窒言者之口。自古危亡,未有不始于此者也。王者独何取于嬖臣哉?
汉之衰也,有王甫、侯览、伍璜、张让之徒;唐之衰也,有李辅国、程元振、王守澄、鱼朝恩、刘季述、田令孜之徒。穴于朝廷之间,而私有大柄,公卿将相多出其门。所欲进,则吹嘘咳唾,立致贵要。弃置大臣如奕棋然。又有北军校尉,有神策军中尉,有观军容,有诸道监军。兵柄皆在嬖臣,而天子或自其废置。又有黄门北寺狱,有掖庭诏狱,有神策北军狱。忠贤之不附己者,虽将相大刑,或留仗内,而成于中人之手。此汉、唐之所以亡也。
尝谓汉文帝不独有治天下之道,而亦善宠小人。邓通,极嬖矣。欲富之,则赐之铜山,而使之擅铸。及戏弄于朝,申屠嘉欲举法。不敢亟赦之,度已困辱,然后谢嘉而召通。故嬖臣在侧,而人下未尝不指目愤怨。虽有嬖臣,亦为文帝可矣。苟如文帝,岂惟一嬖臣?虽十数,犹足以为治!后世之君,宠小人则付之以将相、有司之柄。不为文帝之所以嬖之者,岂不误哉?
方明王在上,集用天下之正人,故小人虽多,莫敢辄动,屏息敛手,以听朝廷之所为。然久屈故态,宜有愤郁弗平之气。彼且伺人主之惑、待贤者之隙,将泄其怒而大有所为。此实乱亡之几,不可不素虑也。往日用兵之地及河防之要、与诏狱之大者,辄临讯以寺人。而进退大臣又,或访其毁誉之诡。此可为懔懔者也。明主诚能守官赏、兵、刑之柄,不为嬖臣之所盗而有功,则虽倾内府以宠之,未足以危社稷而为天下之大害。可不慎欤!
《宋文选》卷二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