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李浚、李淳《靖康忠愍曲周县李公事迹》

(宋)李浚、李淳《靖康忠愍曲周县李公事迹》

公姓李氏,讳若水,字清卿。始名若冰,洺州曲周县人。曾祖宏,故任莫州录事参军,赠太子太傅。祖庠,故任郑州管城县主簿,赠太子太傅。父恂,故任开德府议曹掾,赠少傅。世业儒,仕州县,著清白声。

公自幼苦学,工于属文。政和八年,嘉王榜敕赐同上舍出身。初任迪功郎、大名府元城县尉。时河朔盗贼起,以捕获功,改承仕郎。复以功赏转宣教,授平阳府司录。宣和六年春,试学官。有司爱其文典雅近古,擢为第一,除济南府府学教授。

先是,左司员外郎高景云尝见其诗,奇之,遂立荐于朝,除太学博士。时文格雕弊,独以古文倡之,从者甚众。

七年春,李公邦彦起复少宰。当蔡京落致仕,其子絛[1]用事,李公欲托病求去。公素蒙见知,乃上札子言:“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安可假病默默而退?当抗论上前,以尽大臣去就之义,无使天下有伴食之讥。”李公颇不悦。继以非旧窠阙减罢,遂不复除用。

尝以启上李公,其末云:“顾积蠹之云久,宜致理之尤难。首建裁损,而国用未丰;痛罢科徭,而民力犹困。边陲初定,当求守御之方;贼势稍衰,可弛防闲之策。权贵抑之而益广,仕流滥矣而莫澄。凡兹十数之大功,未睹轩昂之成效。正宜解榻以待士,置驿以招贤,博采寸长,用俾远见。”未几,金寇犯边,果如所料。

靖康元年夏,再除太学博士待阙,间差权太常博士,累转朝奉郎。时开府仪同三司、简国公高俅薨,皇帝令挂服举哀。承太常寺告报,轮当赞导。入札子:“俅败坏军政,致金寇长驱,罪与贯同等,当退褫官秩,示不终赦。不宜辱举推之礼。”数日未报,复入札子,备论其事,朝廷从之。即除太常博士。

八月,朝廷欲遣使金国,以租赋赎三镇。令侍从、台谏各举三人。公两预其荐。召上殿,赐今名,除秘书省著作佐郎,借秘书少监,奉使大金山西军前。到太原,见国相粘罕。时太原、真定已陷,租赋不能赎三镇。途中尝有诗呈副使王坦翁,曰:“中山忠义定何人,数月相从笑语真。未信功名孤壮志,不妨诗酒寄闲身。此来饱看千岩秀,归去宁知两鬓新?就使牧羊吾不恨,汉旄零落雪花春。”又曰:“旧持汉节愧前人,闻许传来若不真。五鼓促回千里梦,一官妨尽百年身。关山吐月程程远,诗景含秋句句新。孤馆可能忘客恨?脱巾聊进一杯春。”

十一月十一日还朝,十三日闻虏骑已南。有旨,令同王云等再议。除侍从,公辞,乃已。十五日,知枢密院事冯澥使粘罕,借公徽猷阁学士,副之。是夜,到中牟。守河溃兵作过,或云已有虏骑渡河,左右甚骇,谋取旨改路。冯澥问当何如,公曰:“守边防河诸把隘将士皆望风逃避,奉使者又如此,朝廷将何所赖?以某处之,唯有死而已。今云敢回者,行军法!”众遂定。

路中日一奏,乞京城设备。至怀州界,逢金人大军。馆伴刘思、萧庆云已遣使往汴京画河为界,三镇更不须理会。随大军至西京界,闻门下侍郎耿南仲、同知枢密院事聂昌出使交割河北、河东。闰十一月三日,到京城外,拘留冲虚观。尝赋诗以见志,曰:“胡马南来久不归,山河残破一身微。功名误我闲云过,岁月惊人迅鸟飞。每事恐贻千古笑,此生甘与众人违。艰难重有君亲念,血泪班班满客衣。”

虏人独遣冯澥同萧庆入城,请与皇帝相见,欲议盟誓。不从。又遣萧庆入城,请与皇帝相见,又不从。许宰相、亲王出。后数日,两枢密、两郡王分使军前。议不合,粘罕军攻城。

至城破次日,馆伴来相见,说:“景王请命书上[2]犹有御宝,料城中未甚乱。国相教徽猷来,欲令入城。”遂于城破处见粘罕。斡离不云:“可令何相公来议事。国书中亦说此意。”

入见,奏之。当日,何㮚出。次日,又遣济王、中书侍郎陈过庭出。何桌回,陈二帅请与上皇相见。上欲代之,先遣诣恳告。次日,出幸虏营。留三日而还后,除礼部尚书,力辞。上曰:“徽猷阁学士自与尚书同班。卿可受之。”复以借官辞不已,改除吏部侍郎,命兼权开封尹。辞之。降御笔云:“卿始终为国,兼尹不须辞免。”

二年正月九日,军前遣使将国书来,说农务将兴,及徽号事,须当面议。请皇帝出郊。遂降诏,次日出。

至二月六日,金人变议。公母夫人张氏闻之,恸曰:“吾子平日刚直,死难决矣。”自后不通消息。

当月二十一日,权府曹吕齐在朱雀门见取过军前医官熊调入城取物,说:“某修合处在国相位廊下,屡见唤李侍郎来理会事。早来又见问:‘何故唯你坚不欲立异姓?’李侍郎道:‘上皇悔过避位,主上孝慈勤俭,无有过行。’国相云:‘赵皇失信,使南北生灵如此,岂不是过?’李侍郎道:‘若以失信为过,国相亦有失信处五。’乃历数之。某忘记其语。又云:‘你劫金帛女子,止是一大贼耳。你国灭决不久!’国相大怒,令推出处置。”

二十四日,随行虞候谢宁入城运取家小,说:“某已收在监军处打伞。前此常随定侍郎。初六日时,先收了金国诏书。粘罕令萧太师脱御服,侍郎向前抱持皇帝,令不得脱,被十余番人拽过一边。叫道:‘此大朝真天子。你杀狗辈,不得无礼!’又被番人打口面。见脱了御服,即时气绝于地。谢宁不敢唤。少时却苏,众已分散,只有十数甲兵守之。传国相指挥:‘须管要李侍郎在。’遂令谢宁扶到青城左掖门侧廊屋内住,每日供三番饮食。侍郎绝不能吃,似中著底。后萧太师三次来,道:‘事已如此。你休执迷,拣长处行。恐坏性命。不是你好人,我不来劝你。’又云:‘你前日骂詈国相,国相亦不见过。你若顺从他时,与你好官做。’侍郎只道:‘天无二日,某无二主。’谢宁曾劝道:‘侍郎父母年高,兄弟又多。若稍顺他,恐可得回。’侍郎叱云:‘古时有忠臣,如今岂无!你理会不得。’十六日,国相来唤理会事,了却放回。二十一日,又唤去理会事。甚多时。临后,只见侍郎骂詈,国相令推出处置,又回面叫骂。不喜听,遂和谢宁缚了。到南郊侧近,顾谢宁云:‘我为国家合死,枉带累你。’监军道:‘待与你放了,你回头来也未?’犹骂詈不止,遂害之。”及说被害去处:“某后来亦不敢回去埋藏。”至四月四日,金寇已退,家人出城寻认,依谢宁所言去处得之。暴露四十余日,肌肉不变。时年三十五。

初,金人出榜阙下,求立异姓,云:“军前南官亦当举,唯不许何桌、李某预此议。”及军前取家属,兄若虚到南薰门,亲见番官数十共叹其忠,且言:“我大辽死难者二十余人,你南朝只李侍郎一人。”

后自京师奔大元帅府上书者数十人,皆言为社稷死者唯李若水一人。今上皇帝即位之初,尚书右丞吕好问又上札子,乞优加褒赠。建炎元年五月九日,奉圣旨,特赠观文殿学士,与子孙恩泽五人,赐其家银绢五百匹两。后因臣僚札子乞赐美谥,当年六月九日,奉圣旨:“可特赐谥。”续准告,谥忠愍。建炎三年七月,召兄若虚上殿,上正色曰:“围城中,士大夫止有李若水。”

绍兴四年正月内,明州见武节郎、新镇江府焦山巡检张珍说:“围城中,作行门。第二次从驾出郊,亲见当日粘罕在殿上,高尚书读罢诏,使萧庆脱御服。独侍郎向前云:‘陛下不可脱。这贼乱做也!’立于渊圣皇帝后,左手掩抱渊圣皇帝,右手指而骂之。某等出门外,不见后面事。”

绍兴八年夏,金国使人乌陵思谋对接伴称公忠义,且问子弟几人、今在某处仕宦。绍兴九年春,又蒙朝廷给还致仕遗表恩泽三人。

建炎二年秋,家属流寓扬州,遂稿葬公于蜀冈南。绍兴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迁葬公于湖州归安县广德乡卜村南黄龙坞少傅公茔之左。敕赐坟寺,额曰“褒忠永庆禅院”。贤士大夫作哀挽者百余人。

公娶刘氏、赵氏,并赠硕人。三子:曰浩,早亡。曰淳,曰浚。孙四人:楷,札,橒,相。继以二子郊恩,累赠公左宣奉大夫。所著诗文,经兵火,多散失。有文集十卷。其行状、墓志、神道碑皆未就,故实纪其事迹。

又,《逸事》曰:谢宁云:“二月二十一日,在南郊侧近,监军问侍郎云:‘你回头也未?’侍郎厉声骂詈不止,遂被监军打破唇齿。侍郎神色不动,喷血奋骂愈切。监军以刃裂颐断舌,乃置于死。”死已,又肆惨酷,至于身首异处,膏血浸于原野者凡四十三日。家人于被害处收殓时,形貌如生。

此段纪事迹时,诸父以先大父母年高,恐痛伤其意,遂不敢书。至乾道中,诸父沦亡,因于秘收遗稿中又得其遗事[3],始[4]尽书之,表于家乘。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一、八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