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老龄化社会老龄政策中的体育政策(2000—2012)

3.1.2 老龄化社会老龄政策中的体育政策(2000—2012)

这一阶段国家更加重视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和体育服务不断加强,注重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在这一时期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中可见一斑,如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体育健身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我国于1999年初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国家加强了老龄工作的顶层设计,出台了3部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分别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200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政府意识到体育健身对老年人健康养老的重要价值,在这3部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都把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作为重要章节单独表述,表明促进老年人体育发展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也体现了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的供给的顶层设计,如: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作为主要发展目标,并把“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作为主要任务。各级政府重视加强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所、老年体育组织建设,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这一阶段的特点:第一,注重老年人体育健身与养老服务的体系化以及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的整体性治理;第二,注重推动老年人体育发展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第三,加强了老年人体育健身与养老服务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