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快速老龄化阶段老龄政策中的体育政策(2013—2021)

3.1.3 快速老龄化阶段老龄政策中的体育政策(2013—2021)

中共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供给也必然被纳入总体布局。根据全国老龄委预测,2013年至2021年是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年均增加700万老年人,这一时期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政策密集出台。201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把老年体育健身作为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并从产业融合的视角提出:促进养老服务与健身业的互动发展。地方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等服务。国务院在相关文件中也鼓励发展“富有老年人特色的文娱活动、旅游健身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2013年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提出: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应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减免费用开放,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体育服务项目。提倡体育机构每年为老年人进行体质测定,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提高老年人科学健身水平。2014年财政部、发改委、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颁布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把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作为地方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2014年全国老龄办、中宣部等10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老年优待、法律援助、文化体育、为老服务等各类活动。2015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2016年全国老龄办、发展改革委等25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发展因素,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在制定城乡规划中综合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公共安全、生活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2017年颁布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鼓励和支持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2017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指出: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广泛开展老年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鼓励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2019年《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指出要“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这一阶段老年人体育政策的特点:一是注重老年人体育治理现代化,引导和支持市场、社会将体育健身和养老服务融合提供,加强了体育健身服务和养老服务的统筹安排;二是将体育健身全面融入养老服务政策中。老龄工作的核心政策文件都非常关注养老服务供给、体育健身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养老相关的政策法规推动老年人体育发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供给被纳入各级政府老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