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多元主体协同推进“体养融合”发展

4.2.2 多元主体协同推进“体养融合”发展

发达国家在推进“体养融合”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部门协同、跨界协同、政社协同等参与格局,参与“体养融合”发展的主体涵盖了政府组织、体育社会组织、协会机构、企业、社区、学校、社会体育指导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志愿者以及医生等,不同的参与主体在“体养融合”发展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协同配合提供老年人体育服务。美国“体养融合”发展参与部门较多,不管是战略规划还是实施计划都通过多部门协作进行,如:《国家计划:促进中老年人身体活动》由美国退休人员协会(AARP)、美国运动医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Medicine)、美国老年病学会(AmericanGeriatrics Society)、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The Centers for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国家老龄研究所(NationalInstitute on Aging)、罗伯特·伍德·约翰逊基金会(Robert WoodJohnson Foundation)共同发起,46个组织参与战略制定,包括在健康、医学、社会和行为科学、流行病学、老年病/老年医学、临床科学、公共政策、市场营销、医疗系统、社区组织和环境问题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组织;德国的健康老龄化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由卫生部监督下的跨学科科学咨询委员会负责推进,合作伙伴来自德国全国老年人组织协会(BAGSO)、德国奥林匹克运动联合会(DOSB)、德国体操联合会(DTB)、德国科隆体育大学(DSHS)、德国成人教育协会(DVV)、德国盲人和视力障碍者协会(DBSV)、德国家庭医师和全科医生协会(DHÄV)、德国远足协会(DWV)以及几所大学和其他机构,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格局;澳大利亚的《活跃澳大利亚》由联邦政府资助,州和地区的体育娱乐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交通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教育部门和社区以及地方政府等多个主体协同推进;日本厚生劳动省和文部科学省,土地、基础设施、交通和旅游部等共同推动健康老龄化的发展,负责“体养融合”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经费投入、场地设施建设、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此外,地方政府、企业、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大学等社会力量协同推进了老年人体育服务。

在我国,政府是保障“体养融合”发展的主导力量,各级政府部门既要打破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和养老服务之间的部门壁垒,又要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体养融合”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个人在内的多元化组织形式,提供适应不同层次老年人需要的“体养融合”服务内容。首先,应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参与主体的职责。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提供基本“体养融合”服务,发挥兜底的作用,地方政府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多元力量参与,实现“体养融合”服务多方供给的格局。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在“体养融合”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执行、战略规划、监督管理、购买服务、战略投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地方层面负责合理分配“体养融合”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其次,我国在推进“体养融合”发展中不能单纯依靠体育系统和民政系统推动和实施,而应该以系统的思维和跨界整合的原则,引导各相关主体积极参与。以跨部门合作为例,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牵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组织财政部、卫生部、体育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老龄委等部门分工协作,肩负起相应的责任,多部门共同参与推进“体养融合”发展。再次,加大“体养融合”服务组织培育力度。体育俱乐部、体育协会、社区等社会组织是体养融合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在发达国家“体养融合”服务供给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社区组织和体育俱乐部注重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服务,成为老年人体育的重要治理主体,日本《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明确将培育综合型体育俱乐部作为政策推进的重点,日本老年人俱乐部和社区综合型体育俱乐部注重场地设施的适老化建设,配备老年人体育指导员,为老年人提供特定的体育健身服务。因此,我国应该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扶持社区体育俱乐部与各类草根健身组织的发展,加大向社区体育组织购买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的力度,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体养融合”治理主体的作用,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将其培育成能够参与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治理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