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1 “居家养老+体育健身”服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8.2.2.1 “居家养老+体育健身”服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该方案的制定是以老年人健康状况为基础,以社区的公共体育服务作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的重要支持载体,注重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的培养和方法指导。

(1)服务对象主要是选择分散养老的老年人或自理型老年人,这类老年人大多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活动能力,能够以个人或集体的方式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体育健身方式较为自由灵活,占我国老年人口的大多数。

(2)服务目标主要是身心健康维护,即满足老年人全面维护生理、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体育参与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寿命和生活质量,属于体育促进健康的范畴,主要体现体育“治未病”的功能。

(3)服务内容以社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为核心,为老年人提供科学的健身指导,培养健身意识。

(4)实施方案:第一步,健身前通过体质监测了解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并组织专业人士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价;第二步,结合老年人的运动爱好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组织“体医融合”方面的指导员或全科医生为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文化水平的老年人制定一系列普适性健身指导方案;第三步,健身过程中通过老年人自身身体机能的表现、健身指导员的现场观察或智能监测设备的使用,如运动手环、智能健身器材等对老年人的心率、血压、呼吸等进行监控和数据反馈,及时调整健身方案和运动模式。健身后健身指导员通过对健身数据的分析,以及老年人自身锻炼体验的反馈,根据不同的健身阶段,对健身方案进行合理调整,以满足老年人科学健身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