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起步阶段(1978—1994)

3.2.1 起步阶段(1978—1994)

1978年1月,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体育事业发展正式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国家体委开始着手发展群众体育,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体育工作的意见》(1978)、《关于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1979)、《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82)、《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1984)、《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1993)等一系列推动群众体育发展的政策文件,成为推动老年人体育发展的引擎,通过老年人体育带动了群众体育的发展,在各行各业百废待兴、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局面下,国家清醒地意识到发展群众体育必须依靠社会力量,1980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就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办体育,改变群众体育政府垄断供给的局面。这一时期,国家成立了许多体育社会组织,其中包括老年人体育协会,成为我国老年人体育发展的枢纽和中坚力量。

此阶段的主要特点有三个,一是与老年人体育直接相关的政策较少。尽管党和政府开始重视恢复体育事业,但老年人体育还未受到体育主管部门的重视,老年人体育发展的相关政策仅在群众体育发展政策中笼统地提及。二是开始关注老年人体育。改革开放之初,为了丰富退休工人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1982年成立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紧接着1983年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也相继成立,专门负责开展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工作,随后老年人体育协会自上而下逐级推广开来,为各地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化、制度化提供了组织支撑,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体育权利保障的重视,表明体育健身和养老关系密切。三是政策执行弱化。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战略布局下,仅有的资源主要用于竞技体育,虽然制定了多部发展群众体育的政策,但政策难以落地,基本流于形式,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老年人体育受此影响,发展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