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5 健全的体育志愿服务支持体系
美国非常重视志愿者的培养,在本国或国外开展志愿服务。1961年,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创立了和平队,旨在提供训练有素的志愿者帮助发展中国家减轻贫困、文盲和疾病,到21世纪初,和平队已经向135个国家派遣了超过163000名美国志愿者。1964年,林登·约翰逊总统签署了《经济机会法案(1964)》,该法案创立了为美国服务的志愿者计划(Volunteers in Service toAmerica,VISTA);1973年,美国国会在一个新的联邦“行动”机构中将VISTA与和平队合并,其成为运行所有国内志愿者计划的机构。在志愿服务发展长期的过程中,美国积累了一定经验,形成了健全的体育志愿服务支持体系。
1)立法保护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对美国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政府通过立法加强保障。1973年美国出台了《国内志愿者服务法》(DomesticVolunteer Service Act of 1973),该法案明确美国志愿者的工作目标,规定了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监督与管理等具体事宜,在法案的保障下,国家和社区服务公司利用法案授权的计划,与其他联邦、州和地方机构协调与合作。此后,该法随着美国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变化而不断配合修正,以顺应时代的需要,修正时间分别是1976年、1979年、1983年、1986年、1989年。1990年通过了《国家和社区服务法(1990)》(National andCommunity Service Act of 1990),旨在要求美国公民,无论年龄或收入,都应向国家提供全日制或兼职志愿服务,以联邦、州和地方计划和机构的现有组织框架为基础,为所有公民特别是老年人提供全职和兼职志愿服务机会。1997年颁布了《志愿者保护法》(Volunteer Protection Act of 1997),旨在通过限制志愿者在为非营利组织或政府实体行事时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并在许多情况下完全消除这种风险,从而促进志愿精神。一系列与志愿服务相关的法律相继出台,为老年人养老和体育健身提供了大量志愿服务,形成了浓厚的志愿服务文化。在健全的志愿服务法的保障下,美国每年有3800万人无偿地从事社区志愿服务,其中至少有1700万人从事社区体育服务。
2)建立了体育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体育志愿者已经成为推动美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的重要力量,公园、医院、疗养院、养老社区中活跃着大量体育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志愿服务。根据“2018年美国志愿服务报告”(2018Volunteering in AmericaReport),2017年,美国有7734万成年人(30.3%)参加了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近69亿小时,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价值估计为1670亿美元;志愿者的比率一直保持稳定和强劲发展势头,在过去15年中,美国人提供志愿服务1200亿小时,估计价值2.8万亿美元;在众多志愿者中,有12.05%的志愿者从事体育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例如教练、裁判员或俱乐部管理、在俱乐部或健身房担任健身指导,至少有1700万人从事社区体育服务,占总人口的5.5%。志愿者活跃在体育俱乐部、体育社会组织和社区体育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和科学化的体育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服务,通常志愿者都是某些体育社会组织的会员,其接受过组织化和专业化的培训和管理,这些志愿者共同构成了健全的体育人力资源体系。
为了鼓励体育志愿者持续地为美国体育发展服务,美国建立了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一是通过税收减免、建立体育志愿服务组织网站等方式激励公民体育志愿服务供给[61];二是设立志愿服务奖。具有代表性的志愿服务奖是总统志愿服务奖(President'sVolunteer Service Award),该奖励计划始于2003年,旨在鼓励和奖励美国引以为豪的志愿服务传统,表彰达到一定志愿服务时长标准的个人、家庭和团体,该奖包括金、银、铜以及终身成就奖4个奖励级别,都有相应的工时要求(见表4-2),如:在1年内,11~15岁的学生的志愿工作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16岁及以上的学生达到100小时,就可以获得该奖项。
表4-2 每个年龄段获得奖励所需时间
资料来源:https://www.nationalservice.gov/serve/via/rank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