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 加强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补齐老年人身边的健身场所短板
第一,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通过充分调研了解老年人体育健身意愿、健康状况、健身习惯以及老年人人口发展趋势等,将老年人体育场所建设与地方老龄友好型社会建设和城市发展规划建设进行通盘考虑,制定适应老年人体育健身需求和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的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加强对建设和改造工程的严格验收,切实增加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第二,全方位保障“体养融合”的核心地位。遵循内容和规模适宜合理、功能方便实用、服务公益基础、质量安全可靠的原则,在全民健身中心、百姓健身房、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关照老年人的健身需求,配置适老化健身器材,保障器材安全使用。依托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建设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尤其要强化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第三,建设老年人体育健身专区。支持养老机构建设体育健身空间,供给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和引导体育健身机构增设老年健身康复专区、运动处方专区,通过社区百姓健身房和养老机构设置老年人运动专区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培训、体质监测、健康教育、康体养老等服务供给,让“体育、健康和养老”在健身和养老服务场所内形成互补对接。第四,加大社区配套健身设施建设政策的执行力度。国务院颁布的《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要求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健身设施配备未达标的住宅小区,利用城镇老旧社区改造统筹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而政策的落实是由政策宣传、政策执行、政策监督等构成的系统性工程,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来落实政策,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发力”的政策落实推进格局。一是部门联动。地方体育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沟通协调来共同推进社区配套健身设施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要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适老化程度。二是建立社区配套健身设施,建设监督评估制度。借助第三方机构对不同地区的配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对侵占挪用或不达标的社区进行追责,对达标的社区奖励健身器材,有力激发利益主体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