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程序重复次数功能(P)

5.2.2 程序重复次数功能(P)

如果一个子程序需要多次连续执行,则可以在该程序段的地址P中设定重复调用的次数。

注意:带程序重复和参数传递的子程序调用参数仅在程序调用时或者第一次执行时传送。在后续重复过程中,这些参数保持不变。如果在程序重复时要修改参数,则必须在子程序中确定相应的协议。

(1)编程格式

<程序名称>P<值>

(2)指令参数说明

<程序名称>:子程序调用,程序重复的编程地址。

P<值>:程序重复次数类型为INT,取值范围为1~9999(不带正负号)。

(3)编程示例

程序代码 注释

N40 L123 P3 ;子程序“L123”被连续执行3次,如图5-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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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 子程序多次调用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