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李某出卖了自己的宅基地后,其不可以再通过申请得到新的宅基地。这是因为我国宅基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居住的,具有福利性质。当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卖、出租后,就相当于用宅基地谋取了利益。如果允许其再申请,免费再为其提供宅基地居住,这样一来对其他村民不公平,二来也不符合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和制度以及我国土地国情。所以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采取的是不予批准的处理对策。(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