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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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可以随便规定,即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年利率的36%。本案中,王某与苗某最初的借款合同约定了5%的利息,是合法的。但是当苗某在还款期限届满仍无法还款的情形下,王某同意宽限但提出按50%的利息计算,就是违法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