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第四款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https://www.daowen.com)
继承法中的子女包括:(1)婚生子女,是指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2)非婚生子女,是指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3)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与养父母发生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4)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婚,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