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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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照顾女方的。女性群体在社会中一直处于弱势,我国法律基于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在多部法律法规中都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指出,要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一方的合理要求。在本案中,张某在生育第一个孩子后,就做了绝育手术,以后不能再生育子女。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会基于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张某的要求,酌情照顾。(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