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案例背景

某村村民钱某于2013年向同村严某借款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2015年10月,钱某家的地遭受虫灾,导致血本无归。同年11月,严某上门催要,钱某表示希望宽限一段时间,凑够钱后一定还。严某不同意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钱某偿还所借欠款并附带利息共计31500元。人民法院在受理了此案后,指定由刘法官负责此案的审理工作。钱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宴请刘法官,希望能够得到关照。刘法官接受钱某的宴请后,满口答应一定照顾钱某。事后,严某了解到刘法官接受钱某的宴请时,觉得自己的公平待遇遭到了威胁,希望刘法官能够退出案件审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