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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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明确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本案中彤彤的姑姑作为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彤彤放弃继承权,彤彤姑姑的做法明显损害了彤彤的利益,应认定为无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