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条第一款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https://www.daowen.com)
第十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