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案例中陈某有权要求超市退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过程中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墙面提示语从法律角度讲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声明、店堂告示等格式条款中含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过期食品不符合质量保障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据此,案例中陈某可选择要求退货、更换商品,其法定权利不因墙面提示语的存在而消灭。(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