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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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本案中,王丽与李刚是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王丽与李刚之间不可以结婚,婚姻登记机关拒绝办理两人的婚姻登记的做法也是正确的,王丽与李刚两人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无论如何他们也无法登记结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