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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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来讲,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是指由农民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等生产资料,自主进行经营的生产方式。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基础。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那么,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享有哪些权利,又应当承担哪些义务呢?

根据该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方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也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