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机制与病理
梅毒的传染源是梅毒患者。其传染途径如下:
1.性接触
这是主要的传染途径。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的1年内最具有传染性,这些患者的皮肤与黏膜损害表面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在性交过程中很容易通过皮肤和黏膜的损伤处(甚至是很轻微的)传给对方。根据报告,在人类,其半数感染量(ID50)约为50条螺旋体。随着病期的加长,传染性越来越小,到传染后两年,通过性接触一般已无传染性。
2.胎传
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感染。研究证明在妊娠7周时,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而使胎儿发生感染。
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虽然通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病期>2年),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患早期梅毒的母亲发生流产、死产、胎儿先天性梅毒或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高;患晚期梅毒的母亲发生胎儿先天性梅毒、死产或早产者较低。
3.其他途径
少数可以通过性接触以外的途径受传染,直接接触如接吻、哺乳等,间接接触有传染性损害患者的日常用品,如衣服、毛巾、剃刀、餐具及烟嘴等。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含有梅毒螺旋体的标本时不小心也可受染。此外,如输血(早期梅毒患者作为供血者)偶尔也可发生传染。通过输血而受染的患者不发生一期梅毒损害,而直接发生二期梅毒,称为无下疳梅毒。
在大多数感染性疾病中,随着细胞及(或)体液免疫应答的增强,临床症状消退,而梅毒则不同。细胞免疫应答在梅毒的免疫病理中的作用还不清楚。在体液免疫应答方面,螺旋体侵入人体后可产生很多抗体。临床症状的发展与抗体的产生相平行。早期梅毒中所产生的抗螺旋体抗体与抗心磷脂抗体无保护性免疫力。但在一部分未经治疗的晚期潜伏梅毒患者对感染具有免疫力,推测感染后缓慢出现的保护性免疫力(体液或细胞免疫或两者)是由于特异性抗原浓度低而且免疫原性弱的缘故。临床上也观察到二期梅毒损害广泛者,一般不发生晚期活动性梅毒;只有二期梅毒症状轻者及有梅毒螺旋体慢性病灶者发生三期梅毒。同时也观察到一个患者可以发生二期或三期梅毒,但既发生二期又发生三期梅毒者则少见。
梅毒的组织病理变化为:血管周围有浆细胞、淋巴细胞浸润及内皮细胞增生。在硬下疳及二期损害中浸润细胞主要为淋巴细胞及浆细胞,可有巨噬细胞,但巨细胞罕见。一期及二期梅毒中肿大的淋巴结皮质区显示滤泡性淋巴样增生,副皮质区萎缩伴有组织细胞浸润。晚期活动性梅毒损害有大量的细胞浸润:淋巴细胞、浆细胞、巨噬细胞,有时有巨细胞。晚期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梅毒有相似的细胞浸润。先天梅毒组织病理与早期或晚期活动性后天梅毒相似。